时间:2011-01-11 11:44:44 文章分类:项目顾问
收购在在建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之六:
收购房地产项目中涉及债务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盛行,主要是因为适应了我国目前房地产市场的需要。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停建、缓建,即所谓的“烂尾楼”。在这些烂尾楼的处置和盘活中,往往采取整个项目转手的处理方法,即房地产的项目转让。但,这些所转让的项目,往往涉及大量的债务,在接手该项目的时候一定审慎对待,这些债务一般包括如下五种情形:
一是开发的房屋已经预售,开发商对业主负有交房的义务,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到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二是开发商在建设工程中向银行以抵押方式进行的贷款所负的债务;
三是开发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直接采购材料、设备所负的债务;
四是开发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提供抵押担保或信用担保所负的债务;
五是开发商所签署的合同已构成违约形成的违约赔偿债务;
针对上述债务,有的比较明显如银行债务,有的比较隐藏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为防范因此导致的风险,在受让项目之前,最好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根据法律尽职调查结果,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以避免陷如债务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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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忠发 律师/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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