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之四

时间:2011-02-21 23:06:22  作者:韩忠发律师  文章分类:合作开发

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之四:

房地产合作开发中因违法建筑引发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是违法建筑,即标的违法,在标的违法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能对该标的进行裁决。违法建筑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形:1.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筑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对以上三种情形,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当事人对损失承担达成协议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过错确定责任;当事人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责任;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责任。故合作中若有违法建筑,合作各方将面对巨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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