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得房产证如何处理?-锦州婚姻离婚律师李晓东

时间:2010-10-28 14:36:34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

 

如果离婚时,争议的房产的产权证还没有发放,人民法院要么告之当事人申请中止审理,待产权证发放下来再作处理;要么先判使用权归属,而后产证下来,再由争议方另行起诉要法院处理。

解释(二)这样的规定,是有道理的。法院不能处理产权不明的财产归属,更不能加以分割。
执业机构:辽宁永字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辽宁 锦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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