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1-02 21:39:51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2011年12月29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体育馆举行公判大会,会后将15名死刑犯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从网络照片看:公判大会会场座无虚席;15名死刑犯一律以白毛巾围脖;打红钩的布告前人头躜动。
有网友质疑:死刑犯的“围脖”内隐藏着怎么样的秘密?甚至有人想起了张志新被割喉的惨剧。更有网友对于在大学校园内举行死刑公判大会提出异议:在大学开处决大会是现代文明的耻辱!
我们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当权者历来喜欢将死刑的功效渲染到极致,而老百姓却永远不乏观看“杀头”的好奇心。
我第一次见到枪毙人,是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当时南平枪毙人都是在旧体育场(现在的江滨小学操场)召开公判大会。枪毙的是反革命犯陈大训和杀人犯朱能二人,体育场挤满了观众,陈、朱二人五花大绑,由法警押着站在台上示众。当审判长宣布“判处反革命犯陈大训死刑,立即执行”(“判处杀人犯朱能死刑,立即执行”),随着将“斩签”掷在地上,“斩签”竖着写有一行字“枪决反革命犯陈大训一名”(“枪决杀人犯朱能一名”),每一个字都用红笔画上圈,大概表示“斩立决”的意思,法警从地上捡起“斩签”,并将它们插在陈、朱二人的背上,然后将陈、朱二人押上一辆车头挂着写有“刑车”二字的大牌子的卡车。刑车的前面还有一辆车开路,车顶上架着机关枪,一路响着警报声,以增加肃杀的气氛。陈、朱二人的胸前挂着大纸牌,上面写着:“反革命犯陈大训”﹑“杀人犯朱能”,姓名都用红笔打叉。因为脖子上勒着一根绳子,犯人们是叫不出声来的。刑车缓慢地绕城一圈,街道两旁挤满着看热闹的人群。车子离开市区后,加速向郊外的刑场开去,把跟在后面的好奇的人群远远地抛开。过一、两个钟头,大街小巷到处张贴着打红钩的大布告,布告前人头躜动。再过二、三天,中山公园的宣传栏上,枪毙人的照片:从公判大会、到游街示众、到刑场跪地、到毙命身亡,一一展出。老百姓们争相观看!
1983年严打时,小小的南平城一次就枪毙17个人之多,刑车及警卫的车辆多达十几部,绕城一周是何等地壮观,街道两旁挤满黑压压的人群,真是万人空巷。事后我在公告栏上看到公判大会以及在刑场上17个人一排跪地及标有编号的尸体排成一大排的照片,真是触目惊心!
一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各地才改变“死刑犯游街示众、布告打红钩”的传统,据说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死刑犯“禁止游街示众”的通知。但是才过多久,长沙中院又把“革命老传统”恢复起来。在中国破一个老传统需要几十年时间,而恢复一个老传统却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我在想:我们中国是世界上执行死刑人数最多的国家,这是一种国家的荣耀吗?“赶在节日前集中执行死刑、召开万人公判大会、将死刑犯公开示众、在布告上打红钩”就能加大死刑的震慑力?废除死刑是世界各国的趋势,中国目前虽然不具备“废死”的条件,但是尊重死刑犯的人格,这难道不是现代文明的基本要求?大学的体育馆怎么能够成为死刑公判大会的会场?长沙中院的做法,其法律依据何在?谁才是真正的决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我认为: 长沙的做法是法制、人权与文明的倒退!
2012年1月2日
附:在大学开处决大会是现代文明的耻辱
文/陈杰人
据新民晚报报道,12月29日,长沙市在湖南大学北校区体育馆内举行死刑宣判执行大会,15名死刑犯被一一押到会场,过堂后再被押赴刑场枪决,长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虢正贵在会上强调,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须坚持重拳出击。
综合多家媒体报道可知,昨天被处决的15名罪犯,多为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长沙举行这场处决大会,目的是营造高压氛围,对严重违法犯罪者保持高压态势,以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从动机上看,我理解长沙市此举的善意。但是,一次性处决这么多人,是2007年1月1日死刑制度改革以来全国已知规模最大的一次,它甚至相当于很多国家近十年来处决人数的总和,这种大规模杀戮,的确让人不适。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仁爱和人道一直是主流色彩。回顾数千年的中国古代法制史,即便是在君权大于一切的封建社会,国家对死囚的处决,很长一段时间也很注重人性化。
比如,封建社会实行秋斩,不在一年当中的其他时间处决犯人,就是讲究符合自然规律;
再比如,古代的慎刑思想,甚至对皇帝的权力亦有约束。在隋朝时,每一个死刑案件需向皇帝复奏三次,《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到了唐太宗时期的贞观五年,唐太宗因错杀了大理丞张蕴古,为避免再错杀人,太宗颁诏:“凡有死刑,虽令即决,皆须五复奏。”由是可见,对于须处决之人犯,须由皇帝五次勾决,才能问斩。
对照历史再看看今天的社会,虽然死刑复核制度比前些年进了一步,但一个市一次就可以处决15人,其规模不可谓不大,其杀气不可谓不重。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长沙市居然将处决死刑犯的公开宣判大会开进大学校园,这是对现代文明和传统文化的亵渎,是对学生尚未成熟心智的一次臧害,是对大学宁静的最严重的破坏。说到底,长沙此举,就是让圣洁的校园染上血腥的颜色。
我国刑法规定,执行死刑不公开但应当公布。长沙市召开公判大会,虽然不是当众枪决人犯,但将罪犯一一推上会场中央,实则是一种刑前的羞辱,此举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定的执行死刑不公开原则。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等四机关《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也明确指出,执行死刑严禁游街示众,而长沙将要处决的罪犯一一押到会场公开羞辱,是典型的违反规定。
大学是传播知识、修养人生、培育文明的场所,谦和、仁爱、宁静、儒雅,应是大学的特质所在。但长沙市居然将死刑处决大会开进了大学校园,据湖南大学的师生反映,会议期间,整个校园警笛满园大作,警灯一片闪烁,校园里充满了凄厉的氛围和腾腾的杀气。加之刚好是湖大期末考试阶段,如此骚扰,是任何大学都无法承受之重。
回顾过去几十年来我国大学教育的成败可以发现,中国高等教育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在于没有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知识分子的特别气质。而今,把一场杀气腾腾的处决大会开到大学校园,恰恰是在学生当中宣扬严重暴戾的情绪和价值观,这是对人性的摧残,对文明的亵渎。
湖南大学号称千年学府,其前身是岳麓书院。记得在书院讲堂中有一幅楹联:
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陟岳麓峰头,朗月清风,太极悠然可会;
君亲恩何以酬,民物命何以立,圣贤道何以传,登赫曦台上,衡云湘水,斯文定有攸归。
仔细品味这样的对联,那是何等的斯文境界!可惜的是,那一片响彻书院的警笛声和枪声,彻底打破了先贤朱熹1000多年前的梦想。
从现代文明的标准来看,大学校园是最重要的文明圣地,是系统锤炼青年才俊人格精神和知识修养的殿堂,也是全球化背景下人类文明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培育之地。将外界的杀戮之气引入这个神圣的殿堂,亦是对现代文明秩序的悖反。
我不明白的是,即便长沙市从“维稳”计,需要搞一场杀人秀,其实有很多地方可以选择,比如五一广场、贺龙体育场、金鹰国际会展中心,等等,为什么它放着这么多公共场所不用,偏偏把杀人大会开到了具有千年人文传统的湖南大学——岳麓书院。
这,究竟是一种无知,还是一种故意?一次处决这么多人,不知道罗衡宁院长勾决时有没有手发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