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6-13 08:15:33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面对“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一事,余秋雨在他的博文《含泪劝告请愿灾民》中写道:
“昨天从海外一些媒体看到,灾区一些家长捧着遇难子女的照片请愿,要求通过法律诉讼来惩处一些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从画面上看得出,警察们正用温和的方式劝解,但家长们情绪激烈。由此,那些已经很长时间找不到反华借口的媒体又开始进行反华宣传了,诬陷性的说法有四点:
1、 是天灾,更是人祸;
2、 官方宣布,这事法院不受理;
3、 五个境外记者拍摄这种场面时被公安“短时间拘留”,询问他们的身份;
4、 难道地震真使中国民主了吗?
为此,我要含泪向这些请愿灾民作如下劝告——你们所遭遇的丧子之痛,全国人民都感同身受。十三亿人在同一时间全部肃立,默哀三分钟,这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浩大、最隆重的悼念仪式。悼念对象,就有你们的孩子。在全国哀悼日,一位佛学大师对我说,有十几亿人护持,这些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萨,会一直佑护中国。我想,你们的孩子如果九天有灵,也一定已经安宁。
校舍建造的质量,当然必须追究,那些偷工减料的建筑承包商和其他责任者,必须受到法律严惩。我现在想不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还会有什么机构胆敢包庇这些人。你们请愿所说的话,其实早已是各级政府和广大民众的决心。但是,这需要有一个过程。因为,无论怎么说,这次大灾难主要还是天灾。当然也有未倒的房屋、幸存的学校,但这有多方面的因素,不能仅仅从一个角度来论定。已经有好几位国际地震专家说,地震到了七点八级,理论上一切房屋都会倒塌,除非有特殊原因,而这次四川,是八级!
有了这个主因,再要论定房屋倒塌的其他原因,就麻烦得多了,需要有较长时间的科学检测和辩论,而且要经得起国际同等级的灾测比照。我希望有关方面能在搜救生命、挖掘遗体之后尽力保护校舍倒塌的实物证据,以便今后进行司法技术调查。但在目前,不能急躁,因为还有更危急的事。堰塞湖的问题是悬在几十万人头上的凶剑,卫生防疫问题也急不可待,灾区上上下下所有的力量还在气喘吁吁地忙于救灾,人口大幅度流动,一切都处于临时状态,因此,确实很难快速腾出手来处理已经倒塌的校舍建筑质量的法律问题。我想,你们一定是识大体、明大理的人,先让大家把最危急的关及几十万、几百万活着的人的安全问题解决了,怎么样?
你们受灾以来的杰出表现,已经为整个中华民族赢来了最高尊严。你们一定不会否认,这些天来,无论是中国的各级政府、军队、武警、医生,还是全国各地和世界各国的救援者、志愿者都尽心尽力、令人感动。只有当这些里里外外的多重力量不受干扰地集合在一起,才能把今后十分艰巨的任务一步步完成。因此,你们要做的是以主人的身份使这种动人的气氛保持下去,避免横生枝节。一些对中国人历来不怀好意的人,正天天等着我们做错一点什么。”
余秋雨想说什么,是十分明白的:在抗震救灾中,稳定压倒一切;遇难学生的家长此时进行请愿,要求“惩处造成房屋倒塌的学校领导和承包商”,会破坏稳定;这种破坏稳定的行为,会给海外的反华势力进行反华宣传找到借口。
余秋雨的博文一发表,网上一片骂声。有网友指责余秋雨无良,往死难学生家长的伤口抹把盐-----。
作为一位法律人,我不想对余此篇博文的写作动机及余的人品说什么。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我认为:
第一、作为死难学生的家长,要求通过法律的途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这是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
第二、地震发生至今才一个月,当局肯定有许多要紧的事情要做:比如堰塞湖的问题、比如防疫问题,但是,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政府部门的红头文件规定,在抗震救灾期间,司法部门必须停止日常工作,必须全体投入到抗震救灾的最紧急的工作中。事实上,堰塞湖问题、防疫问题等抗震救灾的最紧急的工作,靠的也不是司法部门。换言之,司法部门的日常工作,应当有序地进行:检察机关应当对地震灾害中所暴露出来的渎职案件、贪污受贿案件、“豆腐渣”工程立案侦查;法院应当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此类案件进行审判。
第三、鉴于案情的特殊性和影响重大、牵涉面广:地震造成许多学校楼房倒塌,许多学生死亡;学校楼房倒塌又是多因一果——地震、建筑标准、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造成的;责任方的赔偿能力有限。我认为,当务之急:其一、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有多少学生在此次地震中死亡?他们分属哪些学校?在哪一座楼房中遇难?其二、在清理现场的同时,收集坍塌学校楼房的基础证据:地基、梁、柱、板中的钢筋和混凝土样本、设计图纸、施工合同、施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其三、给遇难学生家长抚恤。
第四、今后的案件处理应当建立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之上,不枉不纵:对于存在渎职、贪污受贿、“豆腐渣”工程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要建立专项赔偿基金,对于遇难的学生家长进行国家赔偿。——即使查出责任人,叫他们赔偿遇难学生家长,也是不现实的,国家应当承担起责任。
关于法律追究和赔偿的问题,北大贺卫方教授在《地震与法律》的博文中主张:
“在这样一个事件中间,检察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阻力,会遇到一些困难。我觉得来自于检察机关现在所承担的职能比较复杂,我们也知道这样一种大的灾难所带来的后果极其严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死亡的那些学生,这些学生的家长他们现在情绪激愤,我们能否真正依照责任到底归属谁,该追究的就追究,如果说真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样一个建筑本身存在着设计,或者说建设过程中间腐败问题的话,检察机关追究责任的同时,其实必然会导致另外一些问题,比方说赔偿,赔偿的金额不会是一个小数字,这么多的学生。今天的学生更多是一些独生子女,有许多人父母都人到中年了,孩子一死,家里边惟一一个香火的传承者就没了,再生可能有些人都没这个能力了,所以这个时候民情很容易变得激愤,难以控制。最后如果说涉及到这么高额的赔偿,我们能否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力?这是检察机关所面临的一个考验。我非常理解现在检察院既要严格执法,又要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作为一个学者,我还是呼吁大家意识到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看到长久的稳定胜于短暂的稳定。”
归纳贺教授的观点:第一、如果建筑本身存在腐败问题,该追究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第二、应当依据法律赋于的权力,对受害人实行赔偿;第三、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看到长久的稳定胜于短暂的稳定。
我十分赞成贺教授的观点,在同一个问题上,贺教授肯定比余大师更占据道德和法律的制高点!
2008年6月12日
附网文两篇:
含泪劝告余秋雨先生(文/吴祚来)
读了余秋雨先生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的文章,我突然要落下眼泪,我也想借题给我尊敬的 余秋雨先生写同题文章《含泪劝告 余秋雨 先生》。
余秋雨先生看到的国外媒体里的新闻镜头,“反华媒体”是真实地拍下来的,还是造假的?如果是真实的镜头,那是新闻记者的责任与职业,他们由此表达自己的观点,那也是他们的一家之言,我们用不着上纲上线,将其定性为死心塌地的反华媒体。
余先生讲了国外媒体对华“诬陷性”的四点,其一是反华媒体说众多学生遇难,“是天灾更是人祸”,这是事实还是诬陷? 余先生应该知道灾区刘汉希望学校,为什么没有倒塌?那些倒塌的校舍,当然是人祸,如果不是人祸,就是官祸,都是贪官惹的祸。
余先生讲的第二点,就是法院不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的申诉,这是反华媒体说的,但请余先生证明一下,法院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申诉的证据。 余先生的意思是说,法院受理,但外国反华媒体却诬陷中国法院不受理?这条新闻是真是假,不由余秋雨先生说了算,而应该有法院或相关部门求说明真相。 余秋雨先生不是有关方面发言人。请余秋雨先生告知天下:四川有关法院正式受理遇难学生家长申诉的证据!
五个记者被短暂拘留,也许是盘问或质询,时间很短,没有必要造这个谣吧,如果是假的,也应该由相关部门来说明。 余先生却将其定性为诬陷, 余先生没有证据反证,怎么可能定性呢?还有“地震使中国民主了吗”,这是一句询问,询问是为了得到应答,但余秋雨先生也将其归纳到诬陷之说了。
现在国家第一要务,是救灾,是那些堰塞湖泄洪,是抵抗次生灾难,但中央还下派了纪检部门,强大的纪检力量正在审视着可能出现的贪腐,我们能不能将这些反贪的纪检人员说成是制造麻烦者?当然不能。各司其职。同样,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他们人生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他们的孩子会不会像余秋雨先生深信的那样成为天上的菩萨,他们不关心,他们要的是真相,是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他们不仅仅是为自己的孩子讨公道,也是为天下的孩子讨正义,如果此罪不究,更多的贪官腐败者还会前赴后继,更多的孩子会成为天国菩萨,而不能与自己的父母同学成为地上的生命。
余秋雨先生说灾区政府无法腾出手来处理遇难学生家长问题,但我要告诉余先生,中央有关部门早已派出调查组调查取证,所谓刮风并不影响下雨,处理学校伪劣工程、学生遇难与救灾由不同的部门来处理,各行其实,我们没有看见要求法院与纪检人员全部都去一线泄洪或发放救援物品吧。在全民共愤中,在全世界的媒体关注下,让那些造伪劣工程的建设者与官员曝光,不会影响到中国的形象,只会给那些中国恶人以严厉地警告,告诉他们不对孩子与学校负责的官员与建设者会是怎样的下场。
余秋雨先生的文章里,我们看到他对一些外媒的敌意,似乎中国的恶是外国传媒人造成的,似乎外国媒体总在等着中国出现巨大灾难,既然外国人如此之恶意,为什么余先生要走遍世界?文化苦旅为什么不写孩子们的教育苦旅呢?以余先生的影响力,如果走遍了全中国危房学校,我想中国的孩子会得到更多的福祉。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的人攻讦余先生了,因为余先生对传统文化太多的粉饰,对现实太多的虚置。在他心中,失去孩子的悲苦,还不如所谓的国家文化形象的一付耳环或一抹口红重要呢。
更为严重的是,余秋雨先生将那些为自己孩子讨公道的人,置于不义的地位,就是这些人不能申明大义,不能替国家着想,你们的孩子已成为菩萨了,已在天国里护佑我们中华了,但你们却在如此危难之际给政府添麻烦,真是令人遗憾!
余秋雨先生,你置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于不义之地,是大罪孽呀!
我希望听见你的忏悔声!
对不起了, 余秋雨先生,我希望你重新做人,重新做文人!
给余爷爷的一封信
余爷爷,您好!
我是一名在地震中在您的点化下刚刚成为“菩萨”的小学生。
听说您写文章让我们的父母不要再去告状了,我也是这么想的,因为老师常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
按照您的说法,告状的事应该先放在一边,先去干抗震救灾的大事,可我还有一点不明白,惩办制造豆腐渣工程的人算不算抗震救灾的一部分?检察院的叔叔阿姨们现在是不是也应该拿起镐头和铁锹去重建家园?老师说过,每个人都应该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小学生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那检察院的叔叔阿姨分内的事情又是什么呢?余爷爷,我还小,有些事还想不明白,您快告诉我吧!
我听说过一个叫“克拉玛依”的地方,在那里发生过一次大火,领导们先走了,孩子们留下。那件事情就是按照您的说法:拖到最后再办。我现在到了天堂,那里有克拉玛依的孩子,他们都问我,不知道大火的事情拖到最后,办了没有?
我还听说现在有好多盖房子的爷爷、叔叔们已经在帮助我们重建家园了,我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为我们学校盖房子的那些爷爷叔叔们,我想应该有,因为余爷爷说了,可以先不去追究他们,他们当然还会出现了。
那就太好了!余爷爷您太聪明了,您总是为我们小朋友着想,有他们平安无事地在那里盖房子,今后就会有更多的小朋友和我一样成为菩萨,我们就不会感到孤单了。谢谢您啦。
余爷爷,最后我想告诉您,天堂可好了,没有作业,没有补习,天天都充满了快乐和阳光。您那么大的本领,想来的话一定吹口仙气就能来的。
余爷爷,我好想您,我们所有的小朋友都等着您呐!
余爷爷,您快来吧!
(作者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