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

时间:2012-08-10 17:28:10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我看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

        举世瞩目的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8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从庭审的视频看,薄谷开来态度从容、脸色丰润,薄谷、张两被告人既未穿“号子服”,也未戴戒具。庭审当日下午就结束,薄谷、张两被告人认罪,法院将择期宣判。
        综合官网发布的信息,我有几点分析与判断:
        一、薄谷开来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故意杀人罪,又是主犯,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机率是很大的,如果当局想给她留下活命,只能往薄谷开来是否属于“部分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以及“重大立功表现”两方面去靠。合肥中院发言人在记者会上称:“薄谷开来辩护律师认为,尼尔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谷开来在作案时行为控制能力弱于正常人,并且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请求法庭判决时综合考虑。”庭审的视频中就有“鉴定人出庭”的画面,此鉴定人应当是薄谷开来属于“部分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鉴定人,因为薄谷、张两人均认罪,对于尼尔伍德死亡原因的鉴定人无需到庭接受控、辩、审三方的质询。
        二、薄谷开来有“检举他人犯罪的重大立功表现”,薄谷开来检举的是谁?什么样的立功表现才能免死?
        薄谷开来的辩护人称“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辩护人在庭上肯定要指出薄谷开来检举了谁?检举了什么?但是可能因为保密的原因,法院没有透露任何这方面的信息。我试分析一下:1、薄谷开来检举了薄熙来或者比薄更大的人物,检举的内容是贪腐或者比贪腐更严重的事情。这应当算重大的立功表现,但是这里涉及到国家顶级机密,连审判人员都不宜知道,更不宜写入判决书中,于是只有由上层拍板:立功表现应算在薄谷开来的头上,但必须把“此功变为彼功”;2、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李阳、重庆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兼渝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鹏飞、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常务副局长王智四人因涉嫌在办理尼尔•伍德死亡案件中包庇薄谷开来,使其不被刑事追究,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8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莫非薄谷开来的重大立功表现指的就是检举上述四人的“徇私枉法犯罪”?薄谷开来归案后交代:自己杀人后要求上述四人帮助掩盖犯罪事实,能算重大立功吗?3、我个人认为:只有第1点的立功才算重大立功,可以免死;第2点的立功不能算立功,至少不能算重大立功,如果没有其他情节(比如精神疾病),不能够免死。
        三、张晓军是从犯吗?张是否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公诉方认定“张晓军是从犯”; 张晓军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是协从犯。根据官方披露的案情:薄谷开来“安排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邀约并陪同尼尔伍德从北京到重庆。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开来到尼尔伍德的住处,重庆市南山丽景渡假酒店16栋1605室与其饮酒喝茶,乘尼尔伍德醉酒呕吐要喝水之机,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的口中,致尼尔伍德死亡。”
        张晓军的身份原先说是薄家的勤务人员,公诉机关起诉时称:张是“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我想最大的可能:张晓军的工资关系在重庆市委办公厅,但是专门负责薄家的勤务,这样就可解释为什么薄谷开来能够使唤张。
        公诉机关认定张晓军是从犯,主要是相对于薄谷开来而言,张晓军完全是听命于薄谷开来的,薄谷开来是主犯,张就是从犯。在杀害尼尔伍德一事上,薄谷开来的作用肯定大于张晓军,但是张晓军是否是从犯,还必须从张晓军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判断。就杀害尼尔伍德一事,薄谷开来事先是否有与张晓军商量过?毒物是谁准备的?谁将毒物“倒入尼尔伍德的口中”?(请注意是“倒入尼尔伍德的口中”,而不是倒入尼尔伍德的“饮料中”,“倒入口中”的恶性程度要远高于“倒入饮料中”的恶性程度。)
        如果我是张晓军的辩护律师,我连“胁从犯”三字都不提,能够顺着公诉方的“从犯”的认定就已经很不错了。
        从公诉方“从犯”的认定中,张晓军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主犯免死、从犯判死刑立即执行,会产生极坏的社会影响:老百姓会认为,张晓军是“替死鬼”!但从目前中国的审判实践看,杀死了一个外国人,而没有人偿命,也是说不过去的。审判机关(其实是当局)面临两难的境地!

        四、被害人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属于什么性质的代理人?
        从媒体上获知,被害人尼尔伍德的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而且该代理人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的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有两类:一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二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从官网发布的信息看,对于该案“附带民事部分”只字未提,可见被害人的近亲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的赔偿请求,那么,其代理人应当属于第一类的诉讼代理人。从该代理人的“尊重法院判决”的表态中,可以判断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已经私了,被告人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可能性较大。
        五、薄谷开来是普通人吗?她的杀人犯罪是怎样铸成的?
        7月27日《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时评:“任何人走上刑事被告席都是普通人”,标题很吸引人眼球,但是却经不起追问:薄谷开来是普通人吗?薄谷开来是已故谷景生中将的女儿,原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之妻,这种身份就非同一般。
        我办理过的刑案,被告席上的普通人穿着桔黄色的写有“××市看守所”字样的“号子服”,手上戴着手铐,大多数神情疲惫、焦躁不安。而我从庭审的视频上见到的薄夫人,穿黑色西服,白色衬衫,态度从容、脸色丰润,与原先平面媒体上见到的薄夫人简直断若两人。我想可能因为保密的原因,薄谷开来不会与其他囚犯关在一起,而且待遇也比其他囚犯要好很多。穿不穿囚服,戴不戴手铐,这些仅仅是表象,关键在于量刑方面是否会有什么不同。陕西的邱兴华杀人案,辩护律师提出精神病鉴定的申请,法院不予批准;福建南平郑民生杀人案,指定的辩护人连精神病鉴定的请求都不敢提,怕得罪政府,得罪被害人家属。对邱、郑二人“从重、从快”是必然的结局。从来没有听说薄谷开来有什么精神病,连薄熙来在答记者问时都对她称赞有加:1、“我的夫人谷开来是中国第一批律师。不仅法律知识,国际文化的知识也很丰富。她的知识,特别是法律知识在‘打黑’中给了我很大帮助。” 2、“为了我,她做出了巨大牺牲。十几年前律师事务所办得正红火的时候急流勇退,专心做学问,我是很感动的。”现在杀人了,就鉴定出“精神病”,这是普通人做不到的。
        我不明白:一位北大的高材生、前知名律师,怎么会犯杀人这样低级的错误?如果她不是出身名门望族,如果她不是达官贵人的夫人,如果她不是过多介入丈夫的“事业”,她会杀人吗?“经济利益发生矛盾”与“护子心切”是不是其杀人的真实动机?
        薄谷开来仅仅是杀人一罪吗?是否还有其他罪?薄熙来事前知情吗?事后知情吗?薄熙来对此做了什么?是否构成犯罪?水太深、太混,使人看不清究竟。
                                                                                                          2012年8月10日

附:                                  

                                              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一审开庭
       

       新华社合肥8月9日电2012年8月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7月26日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薄谷开来及其子薄某某与被害人尼尔•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薄谷开来认为尼尔•伍德已威胁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决意将其杀死,遂安排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邀约并陪同尼尔•伍德从北京到重庆。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开来到尼尔•伍德所住的重庆市南山丽景度假酒店16栋1605室与其饮酒、喝茶,趁尼尔•伍德醉酒呕吐后要喝水之机,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口中,致尼尔•伍德死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采取投毒手段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开来是主犯,张晓军是从犯。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此案后,及时向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向二被告人及被害人近亲属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律师会见和查阅全案卷宗,充分保障了薄谷开来、张晓军及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经庭前通知和公告等法定程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有关证据,鉴定人出庭作证,薄谷开来、张晓军自行委托的律师分别为二人进行了辩护,被害人尼尔•伍德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并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及被害人尼尔•伍德的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1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悉,2012年7月30日,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李阳、重庆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原总队长兼渝北区公安分局原局长王鹏飞、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常务副局长王智因涉嫌在办理尼尔•伍德死亡案件中包庇薄谷开来,使其不被刑事追究,被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8月10日公开开庭审理。 (新华社通稿) 

                                               社评:任何人走上刑事被告席都是普通人
                                                2012年07月27日08:39    来源:环球时报     
  

        薄谷开来、张晓军涉嫌故意杀人一案近日已被提起公诉。由于薄谷开来是薄熙来的妻子,此案备受关注。这一案件的依法审理,将会加强中国人对法治的信心。
  薄谷开来的特殊身份,以及此案同薄熙来问题的关系,在中国现有国情下很容易引来漫无边际的猜想。此案的社会心理背景以及潜在舆论环境会较复杂,而且会在审理案件的全过程中挥之不去。
  依法审理、依法判决应是处理此案所遵循的唯一原则。此案的最终结果无论会不会有什么其他现实影响,法官们都应做到对法律的忠诚,心无旁骛。
  这是对法官们忠诚法律精神的一次考验,他们的审理和判决必须经得住考验,必须对得起他们的良心。
  薄谷开来以如此特殊的身份涉嫌杀人,是中国司法从未经历过的案件。它是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次特殊检验,也是在互联网时代各种信息激烈竞争时,对公众理性分辨力的一次磨练。
  司法部门应对薄谷开来案件的审理提供必要的信息,保证人们对案情的了解始终与事实相对应。这一点做得越好,审理此案对中国法治建设的正推动效果就越大。
  审理薄谷开来案件是法律尊严在中国不断巩固途中的一个标志性节点,它迄今向社会传达的最大信息是,谁也不能恣意妄为,尤其是不能伤害他人的性命,无论什么样的地位和权力都不能保护一个人不受惩罚地做例外。
  在很多信息叠加在一起的时候,人们应当有一个大的判断:中国的进步是综合的,随着中国的经济、社会治理以及舆论开放都向前走了很远,任何事件———无论它有多“重要”———的解决环境都已发生深刻变化。一些被联想的重要“潜规则”事实上在今天已经毫无根基。
  尽管法院也不断成为批评的对象,但法律越来越成为社会公平的最大保障。今天众目睽睽的案子如果搞蓄意司法不公渐渐不可思议,它的巨大风险正使其变为不可能。因此相信法院对重大案件的判决,比相信任何其他分析和传言都要可靠得多。
  这几年中国各地法院已经有过许多“敏感判决”的经历,过去几次是互联网的大量议论,这一次是各种“猜想”,从舆论压力的角度看,它们的性质有类似之处。我们相信,虽然薄谷开来案件“更特殊”,但法院能做出公正的判决,不辜负这个时代的期望。
  薄谷开来案是刑事案件,社会把它作为刑事案件去看,这是将法治变成习惯的一次体验过程。任何人站到刑事被告席上都是普通人,中国社会需要这样的平常心。
  改革开放的中国今后还会遇到各种突发事,它们的每一次依法处理都是积累,在事实上和人们的心理上逐渐促成法治社会的成熟。▲

                         合肥中级法院记者会透露:薄谷开来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
 
        2012年8月9日上午8点30分,国际关注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妻子谷开来(合肥称薄谷开来)涉嫌杀害英国人尼尔•海伍德一案在合肥市中级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由于旁听席位已满,大批中外记者没能参加庭审。庭审结束后。但合肥中级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召开了记者招待会。
        合肥中级法院副院长兼发言人唐义干称,合肥检察院指控薄谷开来和张晓军故意杀人罪,薄谷开来是主犯,张晓军是协从犯,二人均没有表示异议,其中薄谷开来的辩护律师提出薄谷开来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法庭将择日宣判,时间另行通知。
        检方指控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 两人无异议
        合肥中级法院副院长兼发言人唐义干在记者会上称:合肥市检察院指控,薄谷开来及其子薄某某与被害人尼尔•海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薄谷开来认为海伍德已威胁到其子(薄瓜瓜)的人生安全,决意将其杀死,遂安排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邀约并陪同海伍德从北京到重庆。
        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开来到尼尔伍德的住处,重庆市南山丽景渡假酒店16栋1605室与其饮酒喝茶,乘尼尔伍德醉酒呕吐要喝水之机,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的口中,致尼尔伍德死亡。”
        合肥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采取投毒手段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开来是主犯,张晓军是从犯。
        唐义干也声称,检察机关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相关证据,并传唤了鉴定人出庭作证。薄谷开来、张晓军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没有提出异议。
        谷开来辩护律师称其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
        唐义干也称,两人的辩护律师分别作出辩护。他说:“薄谷开来辩护律师认为,海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谷开来在作案时行为控制能力弱于正常人,并且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请求法庭判决时综合考虑;张晓军辩护律师提出,张是协从犯,请求法庭依法减轻处罚。”
        唐义干最后表示,庭审过程中薄谷开来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案件将择日宣判,时间将另行公告。
唐义干在记者会中还提到,薄谷开来、张晓军及其委托的辩护人,被害人海伍德的亲属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薄谷开来、张晓军以及尼尔伍德的部份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媒体记者、中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计14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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