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06 08:04:07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9月6日我在《试析王立军的四宗罪》中曾经预测:王立军会被判处有期徒刑15至20年。
9月19日新华网发表新华社记者李斌、杨维汉的长文:《王立军案件庭审及案情始末》,第一次不点名地提到薄熙来:“2012年1月28日,王立军向当时的重庆市委主要负责人反映薄谷开来在11•15案件中有重大作案嫌疑,29日上午受到其怒斥,并被打了耳光。”
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薄熙来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经查,薄熙来在担任大连市、辽宁省、商务部领导职务和中央政治局委员兼重庆市委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在王立军事件和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件中滥用职权,犯有严重错误、负有重大责任;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利用职权、薄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
根据中纪委的初查,薄熙来犯有滥用职权罪、包庇罪、受贿罪。
一、根椐《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分两档量刑:1、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薄熙来此罪的情节当为特别严重,应当判处7年有期徒刑。
二、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包庇罪分两档量刑:1、情节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薄熙来此罪的情节当为特别严重,应当判处10年有期徒刑。
三、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个人收受贿赂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罪才是薄量刑的关键,估计薄本人或通过其家属受贿的金额会超过千万,无期当是下线,死缓的可能性最大。
四、数罪并罚后,前两个罪的有期徒刑被最后一个罪的无期徒刑或死缓吸收,对薄的最后量刑当为无期徒刑或死缓。
除非出现以下两种情况:1、薄谷开来杀害尼•伍德是受薄熙来的指使,薄熙来是主谋;2、薄熙来受贿的金额高达5000万元以上,或外电传说的几十个亿。从目前的信息看,薄没有立功的表现(薄想立功都难),薄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此外,即使查出薄有其他犯罪,也只是到死缓为止。
2012年1月,薄熙来还在重庆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说到底,廉洁是一种幸福,不贪不占,遍体轻松,心地坦然,办事踏实。过去讲,‘心底无私天地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说,做清官是大智慧。”
中国的官场怎么了?台上台下两重天,小官贪大官更贪!这不单单是人性的问题,恐怕与制度有关。我完全赞成贺卫方教授的观点:“【善待官员】在这美好的中秋佳节,在又一位高级官员落马的时刻,再次呼吁:让民主、宪政和法治给官员们构造一个不这么险恶的环境!”
2012年10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