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05 11:03:57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2013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举世瞩目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济南中院开庭。薄全面翻供,拒不认罪。济南中院用“微博”的形式公布“庭审笔录”(“庭审笔录”共209页——A4纸,小四字号,计145245字。据说只删除了1000多字)。我试着从“庭审笔录”切入,对薄案进行点评:
一、公诉机关指控薄熙来涉嫌三宗罪,薄拒不认罪
1、公诉机关指控薄涉嫌三宗罪:
(1)受贿罪。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2)贪污罪。2000年,被告人薄熙来担任中共大连市委书记期间,大连市人民政府负责了上级单位涉密场所改造工程。该工程由薄熙来直接负责,由时任大连市城乡规划土地局局长王正刚(另案处理)承办。2002年3月工程完工后,该单位通知王正刚,拨款人民币500万元给大连市人民政府。王正刚遂向已调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的薄熙来请示如何处理该款项,薄熙来表示考虑一下再说。一周后,王正刚再次向薄熙来汇报,提出该500万元在大连市没有其他人知道,因此提议将该款留给薄熙来补贴家用。薄熙来当即将此事电话告知薄谷开来,并让王正刚跟薄谷开来商议处理。几天后,王正刚到沈阳市薄熙来家中,与薄谷开来议定将该500万元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北京市昂道律师事务所主任赵东平处,供薄熙来家庭使用。2002年4月至2005年3月,上述款项陆续转入赵东平安排的账户或其律师事务所账户,由赵东平代为保管。薄谷开来将该500万元已交赵东平保管一事告知薄熙来。
(3)滥用职权罪。2012年1月至2月,被告人薄熙来作为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在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以下简称“11•15案件”)进行汇报和揭发后,以及在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立军叛逃前后,违反规定实施了一系列滥用职权行为。
2、薄拒不认罪,薄辩称:
(1)唐肖林说给我三次送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他请托我办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办,绝没有谈到他建大连大厦是自己倒卖,绝没有谈到申请汽车指标是为了倒卖,这些事情他当时全部向我隐瞒了,对唐肖林三次给我送钱的事情,我曾经在中纪委对我审查期间我违心的承认过这个事情,就是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当时我完全不知道这些事情的情节,脑中一片空白。
(2)这段指控是完全不实的(指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68.1141万元的事情),他涉及到两个部分,一个是说徐明对我儿子薄瓜瓜有所资助,我知道他们的关系不错,谷开来、徐明、薄瓜瓜都未向我提过这方面的事。法国尼斯的房产我完全不知情,整个过程完全是虚构的,我对这2000多万元,自始至终我也没有承认过。至于说对瓜瓜学习上的资助我不知情,谷开来仅仅是提到过徐明对瓜瓜不错,也就如此而已。瓜瓜从来没给我提过,徐明更没有提过。
(3)在滥用职权罪的问题上,王立军叛逃到美国驻成都总领馆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我是有错误和过失的,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声誉,我很惭愧。我自己素质、水平不高,关键时候没有能够很冷静地对待这件事情,又产生了严重的误判,所以在王立军叛逃的事情中,我有部分的责任,我对此感觉到很惭愧。对于起诉书指控我的这些问题,我认为出入很大。第一,我有过失,我有错误,我很惭愧,我也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罪与非罪是另外一个问题。第二,我在这个问题上有几个基本点,一是我没有徇私枉法想袒护谷开来。二是我没有想弄虚作假,搞虚假的医疗证明和休假式治疗的微博。三是我没有想逼走王立军,把他逼到美国去叛逃。
3、薄拒不认罪的动因:
(1)不管薄认罪,还是不认罪,他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是薄选择不认罪的首要考量因素。如果薄面临刘志军那样的情势:不认罪就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危险,我想薄就不会选择不认罪了。
(2)不管认罪,还是不认罪,薄都要被定罪。但是不认罪,尚可保持其政治形象,给人薄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的印象。如果选择认罪,薄的政治形象完全坍塌了。
4、薄拒不认罪,能够推倒指控吗?
(1)薄熙来先后三次收受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446万元。
对于受贿的案子,行贿人说有,受贿人也承认有,基本上就“板上订钉”了。薄庭上却称:他根本就没有收唐的钱,薄对为什么在自书材料中承认“三次收受唐肖林贿赂5万美元、人民币5万元及8万美元”的解释:“一是对我不正当的压力的情况下写的。第二是有明确的诱导因素。”薄想推翻在中纪委调查期间作出的供述,基本上不可能。
(2)薄熙来收受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8.1141万元。
徐明的证言、谷开来的证言、书证(证明汇款323万美元的相关凭证)、薄熙来2012年6月28日的亲笔供词(薄在自供中承认:徐明为我家、为谷开来,尤其为薄瓜瓜在国外留学提供了大量的资助,实质上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交易,即我帮了他“快发展”,他则帮我“带孩子”),足以证明:第一、谷开来持有的法国枫丹圣乔治别墅是徐明出钱买的,该别墅价值323万美元;第二、徐明为薄家人支付相关费用共计折合人民币443.1432万元;第三、薄承认:双方存在“互利”关系。在谷开来与徐明均指证薄知情的情况下,薄辩称:对于法国别墅以及报销费用之事不知情,实难成立。
(3)薄熙来贪污公款500万元。
对500万元款事实上进了谷开来指定的账户,薄并没有异议,薄只是辩称:对此事不知情。但薄2013年4月2日的亲笔供词承认:“当时我缺乏警觉,放松了要求,同意王正刚去找谷开来商量,开了口子,成为后来此款进入谷开来律师所账户的主要原因。”薄推说“不知情”,实难成立。
(4)在王立军叛逃案与谷开来杀人案中滥用职权。
民间调侃说:“薄的一巴掌改变了中国”;“休假式治疗”也曾经是网络上的一个热词。
大量的证人证言,包括已判刑的王立军、谷开来、郭维国、----,以及仍在职的市长黄奇帆(是公认的薄的左膀右臂)等重庆高官的证言,大量的书证(主要是会议记录、公文),均证实公诉机关指控:薄在王立军叛逃事件以及阻拦对谷开来杀人案的调查方面,滥用职权。
薄的辩解:①我跟11•15杀人案无关,我不是谷开来11•15杀人罪的共犯,-----,在这之前她一直非常确切地跟我说她没杀人,是王立军诬陷她。②免王立军的局长和书记不能够简单的说是免,实际上是工作的调整,实际上所有的市长各负其责,他已经是副市长,而我是给他工商、教育、科技,难道这些东西都无足轻重?③王立军出逃的真正原因,是他暗恋谷开来,他不能自拔,------,他知道我的性格,他侵害了我的家庭,侵害了我的基本情感,这才是他真正叛逃的原因。④我一巴掌把他打跑,我有错误,但是一个巴掌就打出一个叛徒来也不容易。
如此苍白无力的辩解,岂能脱罪?
二、薄翻供的基本手法
1、概不认罪:①推说是谷开来干的,自己不知情;②说自己批示是公事公办; ③说“没有”或“不记得了”;④承认自己有大过,但无罪。
2、贬损证人:①说唐肖林:“是贪腐分子和经济骗子”、“ 他就像疯狗一样乱咬”;②说谷开来:“薄谷开来变了,她疯了,经常说假话。她在精神不正常的情况下,办案人给她施加巨大的压力,让她揭发我。”;③说徐明:“他自己知道在我眼前是什么层次的人。他与我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不在一个层次,我是什么身份?商务部长。徐明是什么身份?”④说王立军:“此人品质极其恶劣,一是当场造谣,二是把水搅混,这种人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举证,有失法律公信力”;⑤ 说关某某:“实际上关某某是王立军第二,他是钻这个空子,走夫人路线,他当时的心态完全是讨好我,讨好谷开来。------,现在我看见关某某这么造谣,我觉得这个人在道德品质上实际让我感觉遗憾。”⑥“其实王鹏飞、王智、李阳这几个人站在我眼前我也认不出来,我和他们差好几级,从来对他们就没有印象。”
3、显摆薄家的家风:①另外谷开来当时讲是在十年前她要把房子留给瓜瓜作产业,让他专心学习。实际上瓜瓜当年才15岁,还在上中学,谷开来至于这样吗?而且我确切地说,她如果这样讲,我会非常愤怒,这不是我们薄家的家风。我希望检察人员也不要侮辱我们的家风;②谷开来当时是千方百计在我面前,让我感受到薄瓜瓜行,薄望知不行,反过来再说,这还是我们薄家的家风吗?我可以给大家讲,我现在穿的夹克,我拒子里放的西服,还是大连新金县(音)乡镇企业生产的,我本人对穿戴没什么兴趣,我现在穿的棉毛裤,还是我母亲60年代给我买回的。(已有网友质疑:薄母胡明1966年去世,当时薄才13岁,13岁穿的棉毛裤,成年后能穿吗?)
三、对薄拒不认罪各方有何反映?
1、绝大多数人,包括法律人都认为:薄的拒不认罪不足以推翻公诉机关对薄的三项指控,对薄应当依法惩处。
2、还有部分人对薄是否有漏罪,表示质疑:(1)薄的贪腐犯罪真的只到商业部为止,薄进入政治局后,特别是到重庆后,就不贪了?是“唱红打黑”具有净化心灵的作用,还是“投鼠忌器”,不提重庆;(2)外电风传:薄令黄奇帆带70辆警车包围美总领馆是否确有其事?是否还有涉密的犯罪不能公开审理,甚至不能进入司法层面?(3)公诉人出示赃款赃物扣押、冻结法律文书,证实追缴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犯罪所得2680.6708万元。上述所得是否包括法国尼斯的房产?如果没有,薄是否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3、本人质疑:谷开来是受贿、贪污的共犯,需要对谷开来补充追究刑责吗?她已经被判处死缓,其他罪是否应当予以吸收?薄瓜瓜是薄受贿的共犯,需要追究薄瓜瓜的刑责吗?薄瓜瓜在海外,怎么追究?
4、著名的极左派韩德强教授在《红歌会》网站上发表一篇很有代表性的文章:《让薄熙来带错立功》,韩文的主要观点:(1)此案证据不足,难以定罪,应宣布薄熙来无罪释放;(2)宣布薄熙来无罪释放,带错立功,调整到中纪委或其他合适的岗位上主持工作,那么,群众必将感受到党中央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诚意,大部分干部必将改过自新,少数铁杆腐败分子必将隐形遁迹。
极左派为薄站台,已经到了颠倒黑白的地步,如果薄认罪了,极左派反功倒算的路就给堵住了,薄从政治上考量,能认罪吗?
四、预测对薄的量刑
1、薄怎么判,不是审判长说了算,不是济南中院说了算,甚至不是最高院说了算,这应当是全民的共识。
2、薄死不了,他心知肚明。最高当局不敢判他死。
3、但薄拒不认罪,总该给个惩罚吧。开庭前,我估计薄会判无期,开庭后,我将它提高至死缓。一家有两个死缓,也是一大奇观!
201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