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9-27 23:14:55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九月有四个案子值得国人关注:1、9月22日济南中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渎职罪,判处薄熙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9月25日沈阳中院对夏俊峰执行死刑;3、9月26日北京海淀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4、9月27日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对王书金的死刑判决。
对于上述四案,我在以前的博客中曾经表示过关注,现在回头看,我觉得:薄案判轻了;夏案判重了;李案和王案判的适中。
我还觉得:薄一定会上诉,但上诉不会改判,薄追求的是政治效果;夏的死,起不到震慑与安抚的作用,矛盾反而会愈演愈烈;李家不会就此罢休,梦鸽会因此成为怨妇,李某的刑期不会减少;王书金被处死,“不认定石家庄的奸杀案是王书金所为”有可能阻挠对聂树斌案的复查。聂树斌平反无望。
2011年7月1日我在《我看夏俊峰案》一文中,曾经善意地写道:“无论从法律、还是从民意上看,都不应当判夏俊峰死刑,以‘防卫过当’判夏10年至无期徒刑,或许是一种‘双赢’的办法。”
现在,我的希望落空了。不知最高院要夏死是出于什么样的考量?对抗法者的严惩?对执法者的安抚?在“决定杀与不杀”的问题上是否有过争论?最终为什么要杀?决定的过程是秘而不宣的,老百姓只能猜测!
昨日,我曾经在凤凰网上看到对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民调,反对者占了70%以上,今天想去查找,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甚至连关于夏俊峰被执行死刑的文字与图片全部都不见了,难道有人害怕夏俊峰?
9月25日上午8时,夏俊峰的父母、妻子、姐姐与夏见最后一面时,夏提出与家人合影的要求,但是被拒绝了。我想看守所的监管人员或中院的法官或检察院的检察官,不敢擅自同意那怕是一个小小的请求,制度与规定,甚至只是习惯,已经彻底排斥人性与同情心。
9月25日下午,夏俊峰的妻子在沈阳市殡仪馆选了一款3000多元的骨灰盒,殡仪馆只收她1000元钱。
9月26日台湾女艺人伊能静在微博说:“愿尊重司法,三个家庭的悲剧;孩子们皆失去父亲,再不论是非。而旁人之恶言都是二度伤害。今日收夏俊峰子夏建强为义子,成为孩子义母”。“与夏俊峰遗孀沈阳张晶结为姐妹。资助孩子学费、扶植孩子绘画天赋,让强强健康长大,也请朋友多帮助拍卖画作,让强强以自己能力站起来”。伊能静值得我们尊敬!
2013年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