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代理等问题的思考

时间:2013-11-17 09:45:08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执业笔记

        一、执行代理问题
        执行程序是诉讼的瓶颈,执行难或许也可算作一种中国特色。为什么执行难?其一、是被执行人普遍缺乏诚信,千方百计逃避执行;其二、法院的执行手段不多,执行威慑力不大,造成被执行人敢逃避执行;其三、执行员工作负担太重,疲于执行。
        一个案子进入执行程序,由执行局分配到执行员手中,执行员统一到银行查询一下众多被执行人的开户情况,如果户头有钱,那么这个案子执行就有希望。此外,如果被执行人有第二套房产(还要没有银行抵押和法院保全)、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必须扣除被执行人的生活费)、有股权或债权(必须能够变现),那么执行还有一点希望,否则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难以兑现。
        执行程序的代理,一直是困扰我的问题。我手头上就有整十个案子,执行始终无法到位,当事人有埋怨,我自己心里也不踏实。
        为了解决上述矛盾,我想从今起,有几件事要做:第一、所有没有得到执行的案子,要列表说明:执行案号、标的、经办执行员、没有得到执行的原因,以便作一个小结,也好给当事人一个交代;第二、代理执行之前,要向当事人释明存在“执行不到位”的可能性。执行程序一般实行风险代理,即不预收代理费,待执行到位时,按回笼的执行款10%-30%收取代理费;第三、诉讼阶段,不要随意答应,附带代理执行,如果法律服务需要延伸,也应当在代理合同中写明:免费代写申请执行书(而不是代理执行),以免当事人产生误会,以为诉讼程序的代理就包括执行程序的代理。
        二、个人网站文章中当事人的姓名披露问题
        前天,突然接到一个外地的电话,要求我将个人网站中一个刑事案例删除,因为文章中有我经办过的一个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姓名。我急忙打开网站,发现那篇文章中所有的当事人都是用“×××”来替代,于是我立即回电话向对方作了说明。
        这使我想起:前年,曾经接到一位本地律师的电话,说我将一份写有他名字的判决书放在网站上不妥。我明白他的意思,因为那个案子是我代理的一方胜诉、他代理的一方败诉。我立即将该案例删除。
        上述两件事提醒我:个人网站不仅仅是自己的工作平台,而且还是一个公共的空间,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利益。有关他人隐私、名誉的姓名、案例、事件的披露,要慎之又慎,不仅当事人的姓名要作技术处理,就连代理人的姓名、法官的姓名也要作技术处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接案的选择问题
        我手头上就有二、三个案子,搞的我心烦意乱。现在回过头来想,这类案子当初不接就好。第一种是民间借贷的案子。民间借贷的案子本来没有什么技术含量,错就错在我应当事人的请求,答应附带代理执行程序,现在执行程序毫无进展或进展缓慢,当事人埋怨,我又无能为力;第二种是当事人难以沟通的案子。当事人期待值太高,又不肯适当让步,甚至连代理费的收费都十分勉强接受;还有一种是我比较生疏的案子,比如林权纠纷、医患纠纷,此类案子我基本上不接。
        到了这个年纪,要量力而行,什么案子都接,肯定是不明智的。

                                                                                                               2013年11月17日

执业机构: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南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宗荣律师 > 陈宗荣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