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拷问整个司法体制
时间:2008-12-04 22:46:34 作者:王利平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聂树斌案拷问整个司法体制
---关于推进中国司法改革的公民建议
王利平
聂树斌案已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阶段,这多少让关注该案的人看到了一线希望,这离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日子已过了十二年。如果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还聂树斌以清白,已是迟到的正义,法谚有云:“迟到的正义非正义”,因为法院能还聂树斌清白,却无法回还聂树斌年轻的生命。目前,法院能否输送迟到的正义,还叫人充满疑问。通过聂树斌案,整个司法体制的弊端再次暴露在世人面前,人们不禁要问:难道现行司法体制只能靠“真凶落网”或“死者生还”等偶然因素才能纠错吗?难道现行司法体制已失去了制度性的纠错能力吗?一个失去纠错能力的司法体制还能向社会输送正义吗?聂树斌案正拷问着整个司法体制。
借助于媒体,聂树斌案已进入公众视野,当民意转为民愤时,必将引起高层关注,随后在相关领导的批示下,聂树斌案的再审可能以比较快的速度推进,相关的责任人也将受到追究,宛若“佘祥林案”一样。现行司法体制将再次以富有中国特色的方式显示了其纠错能力,向社会输送了迟到的正义。可是若不纠体制之错(包括富有中国特色的纠错方式),谁能保证下一个“聂树斌案”不出现呢?
我有一个愿望,也是每一中国人的期盼:让聂树斌案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里程碑,从此以后在中国的这片国土上不再重演聂树斌式的悲剧,为此我提出如下公民建议:
一、由全国人大牵头,尽快成立以法律人为主(包括社会各个阶层人员)组成的司法改革委员会,提出全面详尽的司法改革方案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结束司法改革举步不前的现状,打破司法改革各自为政的格局。
二、鉴于聂树斌案系全国有重大社会影响被广泛关注的个案,其案件价值超越本案当事人,能够对司法完善和人们的法律观念转变产生较大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就聂树斌案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借助该案发现其中的制度价值,推动司法制度变革。
三、开放舆论,破除国家垄断司法改革话语权的局面,让全民都能参与司法体制改革,强调律师、法学研究人员等法律人在其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形成理性探讨司法改革的制度空间,促进司法的公开透明。
四、律师、法学研究人员等法律人不仅应关注个案正义,更应以聂树斌案为契机推动制度变迁,在法律的框架内发起一场结束冤案体制的法律人运动,与国家形成良性互动,凝聚朝野共识,共同推动司法改革。
五、全国人大尽快启动修宪程序,依照国际公约,将被告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性权利,并建立一种针对宪法性侵权行为的权利救济机制,不再一味迁就所谓国情,以人权保障为目标导向,尽快修改《刑事诉讼法》,使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切实成为被告人的权利宪章。
六、改变目前法院人事和财政受制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体制,严禁党政部门直接干预个案审理,确保法院和法官的独立地位,促使刑事诉讼模式由流水作业式转向以法院裁判为中心,彻底改变行政权高于司法权的现状,突出法院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法院不再是配合地方党政官员追求政绩的一个部门,而是输送社会正义的场所。
七、以国家名义有条件宽恕冤案的责任人员(他们和聂树斌一样都是现行司法体制的受害者),在全国人大表决通过的司法改革方案中,明确宽恕的时间界限,为司法改革推进减少人为障碍,避免体制内外引发尖锐的矛盾冲突,促使体制内外良性互动而非走向对抗。
我期待个案正义,我更渴望制度正义,我盼望聂树斌案能成为中国司法制度改革的转折点,从此国人对司法充满信心,对法律产生信仰,能若如此,聂树斌案就不仅仅是个案,而是推动制度变迁里程碑式的案件。
(作者简介:公盟研究员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