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4 22:21:02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执业笔记
上午到××公司开第三次案情分析会,足见××公司的老总对此案的重视程度。会上我将准备提交的证据及参考资料拋了一下,并把各项抗辩的理由进一步细化。对此案,我已经基本准备就绪:双方之间存在怎样的法律关系是第一抗辩点,挤掉原告方请求额中的水分是第二抗辩点。如果能够确认双方之间属承揽关系,此案就应当算是达到诉讼目标,承揽人存在选任上的过失是客观存在的,想完全推翻它,有一定难度,而且还会带来负面的社会效果。我把这些想法对我的委托人讲透,相信能够得到理解,对于日后出现什么样的判决结果提早有心理上的准备。
××公司×总说:“三次分析会可以看出陈律师是认真准备的”。我觉得×总说的是实话。认真是我办案的一贯作风,我只有靠“认真”之长去弥补“理论功底薄弱,执业经验不足,年龄偏大”之短。认真也是我赢得客户信任的法宝之一。
我把做事摆在第一位,赚钱摆在第二位,“有事做”使我的生活充实,“有钱赚”使我的生活丰富。
200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