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剧-悲剧

时间:2010-02-11 16:44:40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我的博客

        2月10日上午11:30,我一回办公室就急不可待地打开电脑,想了解李庄案二审的结果。“一年六个月”是我没有想到的,从李庄二审认罪,我有想到存在交易,李庄以“认罪”换“缓刑”,但是没有想到交易的一方居然不讲诚信,连“缓刑”都不给,只是少判一年而已。李庄在听到判决后高呼:“重庆有关方面毫无诚信、不遵承诺”,我相信李庄说的是实话。但是作为一位资深律师,怎么能够避开自己的辩护人而相信“有关方面领导的承诺”?怎么能够把“缓刑”看得比“法治”和“程序正义”更重要?
        重庆的气氛确实叫人感到可怕:在文革的个人迷信散去之后的三十多年,居然重新塑了一尊十层楼高的毛像;唱红歌、发红色短讯,营造红色氛围。薄书记到底想干什么?薄的“唱红打黑”动机不纯,注定了他的“打黑”是“黑打”!黑社会最可恶之处就是使老百姓失去安全感,但是薄的这种打法老百姓会感到安全吗?
        重庆以搞运动的方式“打黑”,只有领导意志,只有非常手段,公检法三家唯薄书记的指示是从,对于程序正义全然不顾。于是出现被告人检举辩护律师的怪事;出现一审连续开庭16个小时,直至第二天凌晨1点才结束的非常态;出现56天完成从羁押到终审的“重庆速度”;出现李庄一审庭审“桀骜不驯”,二审庭审“认罪”,二审宣判高呼“重庆有关方面毫无诚信、不遵承诺”的闹剧。
       中国的法治让我感到失望!重庆的气氛让我感到可怕!李庄的表现让我感到悲哀!
                                                                                                                     2010-2-11

        附司马当的博客《李庄案:谁忽悠了谁?》(2010-02-11 09:37:53)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卢飞 2月9日上午十点,李庄案二审宣判。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证据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判为一年零六个月。
  李庄当庭抗议,并推翻此前所有认罪供述,高呼重庆有关方面毫无“诚信”、不遵“承诺”。
  以下是李庄案二审宣判日的法庭现场实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审判长击槌开庭)
  审判长:继续开庭。执行法警,传上诉人李庄到庭。
  ……(部分词句简略)  维持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定罪部分,即被告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撤销该判决的量刑部分,即判处被告人李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上诉人李庄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审判长宣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并击槌退庭)
  (李庄情绪激动并抢过麦克风抗议)
  李庄:这个我宣读一下,上次我在开庭中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给我承诺认罪就给缓刑,认罪就能让二审开庭,结果今天依然给我这样的判决。
  公安局和检察院对我完完全全都是一种欺骗,你们可以详细看我的认罪书。……那些都是斗争策略,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
  而且公诉人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这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这些情况,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为刑诉法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坚决的斗争。
  我会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再见。
  (李庄被两名法警按住,拖离法庭)
        笔者:李庄在二审中出人意料的认罪,许多人都在猜测幕后的认罪协商,都在揣度最后的皆大欢喜的结局,但李庄还是失算了。李庄太天真了,也许羁押的日子里大脑被蒙蔽,思维被拥塞,总之失去了法律人的应有的思维和意识。李庄在无奈的情况下抛弃了法律,却被法律严惩,这不仅是李庄的悲哀,更是法治程序的不幸!李庄,无论是继续申诉,还是以其他途径鸣冤,都不要忘记法律,都不能将法律的武器弃之如敝屣!应该说李庄当前做的工作,不仅是在追求个人的正义,更是在追求法律的正义!为李庄的继续努力加油!

执业机构: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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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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