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4 22:25:44 作者:陈宗荣 文章分类:执业笔记
法律意见书
×总:
本律师接受贵公司的聘请,自4月1日起担任贵公司的法律顾问,值此,向贵公司提出以下几点法律建议:
一、应当抓紧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参照以上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作定式的劳动合同文本。
3、社保问题与最低工资标准问题是绕不过的槛:①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交纳社保,企业承担的部分由企业交纳,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在工资中扣除;②延平区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570元。若企业是实行计件工资,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折算成计件报酬标准。
4、在约定工作时间方面应当注意:①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②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③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劳动合同的期限因人而异:企业骨干的期限可长些,非企业骨干的期限可短些,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一般只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建议此项工作应当在5月1日之前完成。
二、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告知全体员工。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完善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于与上述两法律有抵触的部分要修正。
2、将企业的规章制度告知全体员工,最有效的告知方法就是在劳动合同后面附加一条:“对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本人已收悉,并愿意遵守。签名:____。”
3、今后如果遇员工违纪,企业只能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此时企业必须提交“企业已制定规章制度、企业已将规章制度告知员工、劳动者违反该规章制度”的证据。
三、企业要建立工会组织。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企业要建立工会组织,才能尽告知的义务。
2、应当按《工会法》第十一条、十二条、十三条的规定,建立“××公司工会委员会”。从实践中看,建立工会组织并无难度,且能够派上用场。
四、举办一期“合同法与合同管理”的培训班。
1、时间:4月至5月间。
2、参加人员:①负责销售与供应的企业主管人员;②负责销售与供应的业务人员;③财务主管及财务人员。
3、目的:学习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建立、建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
五、做好企业债权分析及催收欠款的工作。
1、对企业的债权进行全面的梳理、排队,对有问题的债权提出处理的意见。
2、催讨外欠款,确保不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以上意见,供参考!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宗荣
二○○八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