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7折利率: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时间:2009-02-24 16:11:24  作者:于昕晖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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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7折利率: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银行“家规”让房贷市民不“舒心”

 

  市中讯 按央行规定,各商业银行应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房贷利率并将存量房贷“转7折”。近日,我市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受理存量房贷利率七折优惠申请,这引起了众多房贷市民的关注,纷纷向银行咨询如何办理。然而与广大房贷市民的热切关注和积极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商业银行的处理均比较低调,一些商业银行制订了诸多附加条款,引起房贷市民的不满。

  近日,笔者以房贷客户的身份,分别通过电话咨询和到银行询问的形式,对中、工、建、农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相关申请手续进行了解。各银行对客户的基本要求是首套住房、还款满2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等,相关程序均需客户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银行柜台办理,对于没有主动申请的客户,银行方面不会予以自动调整。除此之外,一些商业银行还附加了诸多限制性条件。据中国银行枣庄分行个人金融部的工作人员介绍,申请人还要满足身份(是否是公务员)、贷款金额在20万元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不超标等条件。以房贷市民杨先生为例,91.13平方米的房子,贷款12万元(10年期),目前已经还款2年,执行7折利率后,杨先生总计节省还款金额近7000元,但是由于并不符合上述限制性条件,因此将不能享受7折利率。“贷款利率上涨时,银行予以自动调整,现在执行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时,不仅要求客户主动申请,还规定了这么多限制条件,这样的做法太不厚道了!”房贷市民孙女士气愤地说。

  在暗访过程中,笔者发现,对于申请受理后,何时能够予以确认并开始执行7折利率等关键问题,银行方面往往用词模糊,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办结时限。笔者从一位熟识的银行业内人士处知悉,银行在算自己的“经济账”。目前房贷利率经过数次下调后,已经比较低了,如果再执行7折优惠利率,房贷利润将大幅缩水,银行将无利可图。如此就不难理解各银行低调的做法和五花八门的限制性条件了。

  对此,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的于昕晖律师认为,房贷客户作为消费者,享有《消法》规定的知情权,目前各银行在落实房贷利率7折优惠政策时,规定不尽相同,又未向社会及时公布,仅由工作人员予以口头解释,随意性较大,已经侵犯了房贷客户的知情权;同时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负有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也就是说,对于符合享受7折利率优惠条件的房贷市民,银行方面应该主动通知客户前来申请,并提供便利的协助。

  相关链接: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

执业机构:山东恒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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