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一市民所购袋装烤薯条内发现“油炸甲虫

时间:2010-04-05 18:02:54  作者:张冬磊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枣庄大众网3月1日讯(本网记者 报道)包装精美的烤薯条吃到最后,竟然出现了一只“油炸甲虫”,如果不是被及时发现,差点就一股脑儿吃了。近日,枣庄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恶心”事,她表示要向生产厂家讨个说法。
  据王女士介绍,几天前,她在市内某超市购买了2包烤薯条,2月27日晚,她在家中拆开了其中一包,吃到最后偶然看到,在包装袋最里面有一个黑色的物体,混杂于黄色的薯条里,显得非常“扎眼”。于是,细心的王女士将剩下的薯条倒出来看个究竟,眼前的一幕布让她十分震惊和恶心,黑色异物竟然是一只炸透的甲虫,身上浸满了椒盐等配料,“当时就有点儿想吐”。根据王女士提供的实物,这袋“肯德鸡味”的椒盐土豆烤薯条是由“陵县康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09年12月3日,保质期8个月,外包装上有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还印有“美味在心中”的字样。真不知道 这样的“美味甲虫”是如何通过层层检测进入市场销售的。王女士表示,薯条快吃完时才发现了甲虫,不仅让人感到恶心,而且她也很担心自己的身体健康。“这种混有甲虫的食品,谁能保证他的卫生和质量呢?”,因此她想通过本网提醒其他消费者,以避免吃到这种“肮脏”的食品 ,同时,她也要通过合理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惩诫不负责任的生产厂家。
    对此,山东信雅律师事务所的于昕晖律师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王女士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如果王女士的身体、精神健康因此受到伤害,她还可以要求有关企业或商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向工商等部门举报、投诉,对在售的这种薯条做进一步检测、停止销售等处

执业机构:山东恒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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