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隔音玻璃变单层玻璃,该如何维权?

时间:2008-06-16 16:09:45  作者:林叔权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网友问题:

双层隔音玻璃变单层玻璃,该如何维权?

林律师:

    您好!我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我购买了润城大厦的房子,2008年1月1日收楼,现在已经入住。入住后发现临街的房间噪音比较大,经过仔细检查,发现购房合同中承诺的“临街玻璃全部为双层隔音玻璃”的条款并没有兑现,房间临街的玻璃窗户,只有两小块是双层隔音玻璃,其余大部分是单层玻璃。而这个问题在我收楼的时候并没有注意,也没有向发展商提出。现在我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这个问题,他们的态度挺好,就是不给予解决。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呢?
    请您指点我。谢谢!

 

林律师回复:

 

    首先,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装双层隔音玻璃,则开发商违约无疑。在此情形下,即使是你在收楼时没有发现,你现在或者将来再发现有其他瑕疵或者货不对版,只要是在保修期内,你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更换、维修或者根据购房合同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的规定,作为建设单位的开发商对房屋的基础及主体还必须承当终身保修的责任。当然,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由于购房合同系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不会约定对自己不利的违约责任条款。但是,即使没有具体的约定,你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更换、维修或者承当赔偿责任。 
      

    其次,你应该向谁主张权利的问题。其实,你本应向开发商主张权利。现在,物管公司愿意接受你的投诉并负责处理,你自然也可以直接找物管解决。问题是,物管的推诿可能是事出有因的:物管可能并没有获得开发商的授权,开发商与物管之间可能没有签订保修责任转移承当的合同,物管对更换玻璃并没有责任。因此,估计物管很快会将此事推给开发商。所以,你应尽快与开发商交涉,协商解决。特别要提示的是,开发商售楼之后,总是要退出小区的,而其必须承担的保修责任往往是通过协议委托给物业公司承担。为避免开发商与物管公司推诿,在收楼时,业主要注意了解这方面的情况。 

执业机构: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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