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对公众有益,就让他们“炒”吧

时间:2010-11-26 22:32:18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只要对公众有益,就让他们“炒”吧   ——南方都市报 (2010-11-25)

 

摘要:

 

 昨天,有一篇网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帖中列举了珠海两大“炒”家———林叔权、贾永清的种种炒作事迹,最新的便是林叔权前不久上书总理,吁请废止楼市“限购令”;而贾永清则宣布招聘百名残疾人编辑。网帖表达了对他们的不屑和愤慨之意,认为两人不该为了博取公众眼球而屡屡制造噱头。

 

昨天,有一篇网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帖中列举了珠海两大“炒”家———林叔权、贾永清的种种炒作事迹,最新的便是林叔权前不久上书总理,吁请废止楼市“限购令”;而贾永清则宣布招聘百名残疾人编辑。网帖表达了对他们的不屑和愤慨之意,认为两人不该为了博取公众眼球而屡屡制造噱头。

    但是,也有网友跟帖说,即便炒作又怎么样?很多人一边大声指摘他们“炒作”,一边又不得不去关注他们一系列的“惊人”言行。此二人你方唱罢我方登台,让缺乏卖点的海滨小城珠海也能经常引起媒体聚焦,有什么不好呢?

    说到炒作,凤姐、奥巴马女郎、索吻女生,数不胜数。这真是一个全民炒作的年代。“炒作”原本是娱乐圈经常采取的策划方法,也就是为了达到某些商业目的而进行的一些营销手段。后来“炒作”逐渐发展到各行各业。

    商业炒作比较成功的案例,可以“贾君鹏”为例。“贾”通“假”,这本是一个虚拟人物,但因为某CEO的创意,目的为了保持魔兽世界的热度,“贾君鹏”他妈喊他回家吃饭了,CEO们则赢得了六位数的回报。

 那么,假设林叔权和贾永清是炒作的话,他们能得到什么?一般的看法,自然是林律师名气抬升了,官司能多接几起;贾老板扬名立万了,楼房能多卖几幢。倘真如此,无疑令人反感。可回顾两人过往的“炒作史”,却似乎又不是那么的面目可憎———因为大多涉及公共利益。比如林叔权前次因路桥费与相关部门的较真行为,比如今次因限购令违反物权法而上书温总理;再比如贾永清招用残疾人编辑,虽说当下残疾人的地位和待遇在不断提高,但他们大多从事的都是低层次的工作,收入也仅能糊口。获得“编辑”这种堪算高雅的职位,对于残疾人而言,并非易事。故而,如果说他们的行为被称作是炒作,这种能给大多数人带来益处的“炒作”,显然是多多益善。更何况,如果林律师的水平够高,多接几起官司又如何?如果贾老板的房子质量够好,多卖几套又如何?既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是不现实的,他们站在民众的角度,做了一些有利于公众的事情,获得一些个人利益,真的是无可厚非。当然,这一论断的前提是,两人的一系列行为确属炒作。

关于炒作,有一个案很耐人寻味,值得一提:天涯社区曾发过一篇帖子,是关于成渝动车列车长罗静的内容。这位瓜子脸、月牙眼、五官清秀、皮肤白嫩、身材高挑的“最美女列车长”,很快便风靡于网络,不过,个中的炒作和宣传的痕迹十分明显。奇怪的是,原本对炒作深恶痛绝的网友,居然报以久违的宽容。很多网友认为,即便这是炒作,我们也需要这样的炒作和宣传,因为罗静确实做了不少实事。这进一步表明,在社会日益多元化的今天,不是所有的炒作都要一棍子打死或大加鞭笞的。

 如果对公众有益,就让林、贾二人“炒”去吧。反之,如果并非炒作,则他们更值得尊重。   

 

□瑞哥(南方都市报记者 张瑞)

 

(南方都市报  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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