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05 07:31:24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律师:“行规”该改了
2008-10-04 珠海新闻网 下班前,银行提前拉下一半卷闸门已是默认的“行规”。而张先生办完储蓄业务离开时,不小心碰到了卷闸门造成鼻子受伤,遂将银行告上法庭。近日,香洲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认为银行在正常上班时间,放下卷闸门存在过错,判决银行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失费及抚慰金1600余元。事件:储户鼻梁受伤
今年2月16日下午4时许,在澳门务工的张先生来到工商银行珠海明珠支行营业厅(以下简称明珠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就在张先生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中,银行的保安像往常一样启动卷闸门下放按钮,将该门放下一半,普通成年人需要低头才能顺利通过。2分钟后,张先生办理完手续后准备离开,走在卷闸门附近时,银行的一位保安正在拖地,地面十分湿滑,该保安提醒张先生注意,刚一说完,张先生的鼻梁就撞上了卷闸门的下沿,致使鼻梁受伤。
张先生随后到医院就诊,并在医生建议下休息7天,医疗费用已经由银行支付。
判决:银行存在过错
张先生表示,由于受伤部位在鼻梁,治疗后存在皮肤疤痕,严重影响面部美观,常被同事取笑,使其精神受到较大打击,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诉求精神损失抚慰金2万元及误工费3000余元。
明珠支行对此辩称,其已借助工作人员口头提醒的方式,尽到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并对张先生进行了及时的医疗救助,垫付了医疗费用,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相关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张先生的诉求。
近日,香洲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明珠支行在正常下班前,将卷闸门放下一半致使顾客无法按正常方式通过,这种行为增加了安全隐患,明珠支行作为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显然未尽到其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张先生因此遭到人身损害,明珠支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法院认为由于疤痕面积很小,对张先生的个人形象影响非常有限,酌情判决银行支付张先生精神抚慰金1000元和误工费600元。
日前,明珠支行不服一审判决,已向中院提起上诉。
律师:“行规”该改了
近日,记者于下午时间沿途查看了新香洲多家银行营业厅,在4时下班之前,这些网点均拉下了部分卷闸门。一位银行保安向记者表示,此举意在提醒有意办理业务的客户另作打算,以避免浪费不必要的时间。
对此,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的林叔权律师称,银行还没下班,就提前拉下卷闸门的行规无疑对客户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也给自身增加了法律风险。林律师建议,银行应该考虑采取更为合理的方式在下班前拒绝新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