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1-19 09:21:21 作者:林叔权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拿笔鞭挞没有恻隐之心的商家,才能使糟透了的心情好受些!
林叔权
1月18日《珠江晚报》报道,长期在拱北口岸地下广场车道乞讨的71岁赵阿婆和她怀抱中的孙子,17日凌晨被保安泼水成了 “落汤鸡”,浑身湿透,寒风中发抖。广场管理处方面称,乞丐长期驻扎让他们非常无奈,给管理带来了麻烦,当时保安只是想“吓唬”他们一下,“并没有什么恶意”。而一旁的两位乞丐作为目击者,则气愤地向记者表示,当时泼水的保安“就是故意的”。
这篇报道,我连续看了两遍。面对窗外冬日明媚、和暖的阳光,我的心情却糟透了!我不仅要追问:连要饭的都欺负,这样的保安还有点人性吗?!同样没有人性的商家,怎么好意思说乞丐的存在给你们的管理带来了麻烦这样的不知所谓的苦衷?!
也许,乞丐的存在的确给你商家的管理带来了莫大的麻烦,甚至因为乞丐的存在有碍观瞻或者顾客因被乞丐纠缠而不入内消费,影响到商家的生意。那么,如果是在你商家的地盘里,你可以不施舍,你可以赶走他们,这些都是你的权利,但是,你为什么非要拿水泼人家呢?!人家祖孙乞丐,呆在广场地上通道,仅仅是因为这里暖和些,并不见得是在等着你的施舍,更何况祖孙二人所坐的“消16通道”楼梯底部说不定还不是你商家的,而属于广场公共场地,既然不一定是你商家的私家场所,你商家有什么理由赶人家走,还没人性到故意拿水泼人家?!
要知道,任何人到了要饭这份上,无论是不是“职业乞丐”,或者是不是编了故事,都一定已经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人了。虽然乞丐也不见得真的是生计完全绝望,可能是仅仅因为好吃懒做才作乞讨,也可能71岁的赵阿婆故事也是编的,但是,一个人放弃了最后的尊严,在寒风黑夜里只能呆在楼梯底部避寒,等待白天来临再向他人哀求施舍,面对这样的境况,只要是有一点点恻隐之心的人,都宁愿相信他们的故事是真的,都宁愿因可怜他们而伸出援手,至少,是不会故意拿水去泼人家的!
宽厚、怜悯、慈善,从来都是我们民族传统的美德。记得在我孩童时代的农村,小孩欺负要饭的,大人是要骂的;大人欺负要饭的,众人是要谴责的。乞丐往往是在吃饭的时间来,要口饭吃。家里的大人们也总是会给一碗粥,大人们还同他们聊聊天。那时,人们的生活很穷,但是,人们并没有因为来了乞丐而感到烦恼,自然也不会驱赶乞丐,更不会拿水泼人家了。而即使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即使是在繁华的都市,绝大多数的商家也是不欺负乞丐的。象口岸广场这家商家这般欺负可怜的祖孙乞丐的,如果在牛年年底评选“最牛”新闻时,恐怕也可以算上一条了。这样的商家,不仅给咱们珠海的门面抹黑,也给咱们珠海这个曾经被誉为最具幸福感的幸福城市的幸福市民心中平添不幸福感。拿起笔来鞭挞如此没有恻隐之心的商家,才能使糟透了的心情稍微好受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