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09 15:41:47 作者:林叔权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子未必就一定能办证
网友问题:
请问您了解香洲翠香路的嘉发大厦吗?我去年拍卖了一套房子,现在准备去办房产证,但是房屋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办不了,档案还没到他那里。从拍卖到现在过去也有3个月了,而且我也收到中级法院的确认书了。想尽快办理房产证,该从哪里入手?
林叔权律师回复:
翠香路的嘉发大厦属于上一轮房地产热退潮之后遗留下来的烂尾楼,情况非常复杂。对其现状,我不太清楚,只能根据我的经验及理解给点提示。
这位网友存在一种误区,那就是认为只要所购买的房屋是通过拍卖而来的,而且是法院委托拍卖的,就必然可以办到房地产权证。其实不然,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子不必然就能办到房地产权证。
能否办证取决于该楼盘是否已经竣工验收合格。只有竣工验收合格并进行备案登记,房屋才能办证。开发商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之后,还需向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初始登记(即大确权),完成了初始登记,房产登记中心才会拥有该楼盘的档案资料,也才可能为小业主们办证。还有一种情形是,该楼盘如果因历史原因未缴清地价款,或者因开发商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而未解封,也不能办证。
而法院委托拍卖,通常是按现状拍卖,而且拍卖行在拍卖时会在拍卖说明中写明按现状拍卖,而且申明不负责房屋的权属登记及房屋移交。所以,购买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房产,也需要注意其中的风险。在参与竞拍前,务必要注意并研究拍卖说明,看看其中对房屋办证、房屋交付是如何规定的,以免买下之后办不了证或者无法入住。
林律师说明:
有网友看了本文之后,产生了误解:以为法院委托拍卖的房产不能办证,是法院的原因。对此,我在此做些解释。
正如我在文中已经讲到,法院是按标的物的现状委托拍卖行拍卖的,也就是说,建筑物作为法院的执行标的物,被执行时是什么状况就是怎么状况,法院并不会先去改变它再委托拍卖行拍卖。因为,法院关心的是建筑物的变现,通过委托拍卖将其变现以便将执行款支付给执行申请人,而烂尾未完工、未验收的建筑物虽不具备使用条件,虽不能办证,但是,并非其没有价值,并非不能变现。至于合不合法问题,关键在于法院在委托拍卖的整个过程是不是合法,如果拍卖过程合法,就不能指责法院或者拍卖行。
从拍卖行购买物品、房产,通常有机会得到性价比较高的物品或者房屋,但是,关键要看竞拍人“淘金”的水平,有没有相关的知识,否则,就可能应了“便宜没好货”这句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