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27 08:28:41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断供房:“烫手山芋”善吃倍儿香
作者:田静雯 2010-03-26 南方都市报
摘要:
经中介介绍,刘先生看上新香洲晴朗新地的一套三房。与同楼盘同户型的价格相比,该房源的价格低至500元/平方米,是个天大的笋盘。但这样的笋盘,让刘先生心里产生了疑问,业主是处于怎样的目的低价出手的?
典型案例
断供房500元/平方米,低价让人生疑
经中介介绍,刘先生看上新香洲晴朗新地的一套三房。与同楼盘同户型的价格相比,该房源的价格低至500元/平方米,是个天大的笋盘。但这样的笋盘,让刘先生心里产生了疑问,业主是处于怎样的目的低价出手的?
原来这是一个“断供房”,业主的一个家庭成员在去年8月份发生了意外事故,需要一大笔的资金。为了凑齐资金,业主从去年10月份被迫放弃了还房贷。到目前为止已经有6个月的房贷未还,银行已经发了要回收该套房产的通知,业主迫于无奈才低价出手的。
刘先生这下疑问更重了,如果是这种上了银行黑名单的断供房,一旦交易后,会不会有一些麻烦,在交易中该注意什么?
律师指点
原业主断供不影响新业主信贷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叔权指出:业主断供指的是业主作为借款人违反其与按揭银行的借款合同的约定,逾期偿还借款本金或利息。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在借款合同关系中,原业主作为借款人与按揭银行是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受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约束,原业主“断供”须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且原业主还会在银行的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影响其信誉。
而对准买家来说,他并非是原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不受该借款合同约束,所以,原业主断供对刘先生来说不存在直接影响。
要查清断供房的“赎楼”情况
虽然断供本来与新业主无关,但在购买该类房源的时候,要查清原业主是否已经完成了“赎楼”。
只要原业主能够通过一定方式(自己筹资、通过担保公司担保、通过物业中介垫资等)赎楼(指偿还银行借款本息、违约金从而解除房产抵押登记),而该房产在原业主“赎楼”之后又不存在其他诸如被法院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房产过户就不存在障碍,新业主就可以放心购买。
温馨提示
注意房产证能否顺利办理
现在二手市场中出现的断供房,大多都是楼龄较新的楼盘,且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或未办理。如果遇到这样的断供房,就要提前咨询房管局、银行、开发商等多个单位,一旦交易完成后,房产证能否顺利办理。如果不能的话,该如何解决。
断供房集中度高要警惕
如果某个时期断供房增多的话,要分析是不是多集中于一个或几个楼盘中,如果是断供房集中度高的话,就有可能是开发商或市场原因,而不是单纯业主个人行为,这时就要多加谨慎。
注意赎楼环节操作上的程序
断供房的业主,有时会把买方需填平未还的房贷,作为交易的附加条件之一。如果房源价格合适,买家同意的话,就要注意该环节操作上的程序。至于是先还贷款还是先交易,要从保障自己的权益的角度出发,以免上了别人的套。 采写:本报记者 田静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