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5-07 11:24:27 作者:彭黎文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2009年4月,我与家属携带着女儿一同到成都。小玩了几天后,小舅子给我们一再推荐成都欢乐谷游乐中心。于是,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人驱车前往欢乐谷。刚进了绚丽舒适的入口,女儿一看到眼前五花八门、新鲜奇特的游玩项目高兴得连小嘴也合不拢。身处在这童话般的世界里,伴着轻松活泼的音乐、远处弥漫的欢笑,我和家属似乎也回到了童年,游玩的兴趣一下被提升到了顶点。我们陪着女儿在儿童区一直畅玩着,当女儿独自游玩时,家属望着远处空中呼啸而过的飞龙,一再兴奋的怂恿我前去体验一把。以前我与家属曾到另一处游乐中心玩过,但面对刺激的项目,我总是不能下定慷慨就义的勇气。而这个时候,面对刺激的诱惑、内心的冲动、再加上家属的怂恿,使我最终丧失了抵抗的防线。
等女儿玩过后,我兴致勃勃的带着她们赶到“云霄飞龙”处。家属因为要照看女儿,不能陪我,于是我以孤注一掷的勇气坐上了第一排的位置。这个项目有三十个座位,每两个座位一组被单独悬挂在架空的轨道下方。我坐上后按工作人员的指示将座位上方的安全固定器拉下,系好安全锁扣。当机器启动的瞬间,我揣着砰砰直跳的心斜着眼睛向隔离区一直观望的老婆看了一眼,说实话,我没有感受到老婆对我的担心,反而感觉到她一副幸灾乐祸的笑。机器缓缓地将我们这群像等候屠宰的鸡送上了轨道的最顶点……..
兴奋疲惫的一天很快过去了,而这种体会的滋味一直挥不去。虽然我安全地结束了我的终极冒险,但出于人的本能及职业的敏感,我对保护措施的可靠性、工作人员的操作一直心存疑虑,包括悬挂座位与轨道架梁之间的安全距离、高速运行过程中是否有虫鸟迎面发生碰撞等等。后来,我察觉到我还忽略了一样,就是项目提示中的不宜乘坐事项。
最简单的一起诉讼案件在立案时,法院就会向当事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其实,诉讼的游戏规则已经制定好了,法官和律师就等把你送上游戏轨道。而你的担心开始产生,法律上是否有法可依?法官是否公正?律师是否会被对方当事人收买?但大多数当事人不会想到自己的诉讼观点是否合理?自己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是否经得起事实的检验?
2008年6月,我曾接受一起林权纠纷案件。当事人诉其林地被侵占。接受委托最初,我对他出示的20年前的林权证进行反复的质问,当事人一口咬定证据的真实性。在艰难复杂漫长的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种种心态表现得淋漓尽致。最后,对方申请对林权证进行鉴定,结果鉴定显示林权证部份内容,即双方争执的范围系近年形成。此时,当事人才回忆其几年前擅自添加的事实。
一起案件的结果,会在诉讼环节中遭受各种可能出现的意外的影响。但意外的几率毕竟很小,即使发生了,仍可启动纠正机制。而支持诉讼主张的事实却是绝对主要的,其可靠性一旦被击破,诉讼主张亦将土崩瓦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