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合讲辩护致使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案件被撤销

时间:2013-04-21 17:34:53  作者:武合讲  文章分类:种子经营

武合讲辩护致使某公司生产销售伪劣种子罪案件被撤销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马铃薯晚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2]第31号)指出,晚疫病是影响马铃薯安全生产的恶性病害,一旦暴发流行,产量损失严重。2012年入汛以来,西北、东北秋马铃薯产区雨水充沛,利于马铃薯晚疫病流行危害。据全国农作物重大病虫测报网监测,今年西北、东北等地马铃薯晚疫病发生早、范围广,发生程度明显重于常年,甘肃等省为近10年来最严重年份。因马铃薯晚疫病流行危害,内蒙古马铃薯产区的马铃薯种植户遭受了重大损失。马铃薯种植户怀疑使用的种薯质量有问题,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

2012年8月,某司法鉴定中心接受某市公安机关委托,指派5位司法鉴定人对内蒙古农民种植的2645亩马铃薯感病受损的原因是否为假冒伪劣种子进行鉴定。作出了“涉案马铃薯田所种植的种薯未达到种薯标准,应为劣质种薯”和损失达5360505.30元的鉴定意见。武合讲律师帮助当事人以该司法鉴定中心及其司法鉴定人从事种子质量鉴定并对种子质量作出鉴定意见,超出了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为由予以投诉。2013年4月7日,司法行政机关作出该鉴定中心作出的“‘根据现有证据,涉案马铃薯田所种植的种薯未达到种薯标准,应为劣质种薯’的鉴定意见属于种子质量鉴定,超出了该中心登记的业务范围;参与鉴定的5名鉴定人执业资格不包括种子质量鉴定,超出了执业类别”,“我厅已依法责令该中心限期整改”的答复意见。至此,武合讲律师帮助当事人避免了一起因司法鉴定中心及其司法鉴定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和执业类别,从事种子质量鉴定酿成的五十万元以上“特别重大损失”的依法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特别重大的错案,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执业机构: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菏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不当竞争 行政诉讼 消费维权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污染损害 行政处罚 科教文卫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合讲律师 > 武合讲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