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一定。不同法院甚至不同法官的处理方法都不一样。现在广州地区,没有报建或者虽有报建,但有违法加建的宅基地房,法院的处理方式都是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但不同法官处理上还有...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理论上说来是不可以的,公证只是公证双方签字的真实性,并不代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实践中不同法官操作不同,有的法官会判决公证过的赠与合同无效,有的法官就认定不属于法院的...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可以,不属于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起诉撤销公证过的宅基地赠与合同,就被法院驳回起诉,认为不属于受理范围,应向公证机关提出复查。判决书节选:本院认为,...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不能,必须先打一个以房抵债协议无效的官司,如法院判决以房抵债协议无效,才可以起诉腾房,而不能直接打物权保护官司要求债权人腾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是祖母、父母、子女等8...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经济社愿意出具书面证明同意过户的话,法院就可以判决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办理过户。如下面这个案件,由于经济社出具了同意过户...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这个问题有一定不确定性,关键看是不是同村人,以及是什么时候征地拆迁的。而且实践中各种操作都可能有,时间久远的一般难以翻盘。如果是同村人,借名可能合法,拆迁人可以跟真实产权... 查看全文>>
广州张静律师18078803465解答:宅基地房的使用纠纷本就不是单纯的财产纠纷,而是涉及人身关系与亲情伦理的家庭纠纷。如果再牵扯到继子女、养子女等复杂因素,纠纷就更加剪不断理还乱了,法院判决此类纠纷不会生硬,...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