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5 14:50:05 作者: 彭彦斌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首单破亿元
作为仲裁界对“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响应的实际行动,位于中国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武汉的“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于4月10日召开“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服务“走出去”企业座谈会。
而在此之前,该仲裁院已实现零的突破,成功受理了涉“一带一路“工程项目的仲裁案件,涉案标的额高达1.2亿元人民币。一个特别的、专门针对“一带一路”纠纷解决制定的试行仲裁规则已完成。据该仲裁院的组建发起人——武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刘健勤介绍,规则在“一带一路”项目实施过程中推介引入确认仲裁方式,亟早确定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项目在可预期的轨道上运行。针对“一带一路”项目的不同特点,坚持做到:以特殊的理念,特殊的方法解决争端,更加尊重当事人意愿,“多解扣子,少敲锤子”,以促进合作,推进项目实施为宗旨,实现共商、共建、共享。
二、仲裁开庭流程
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仲裁开庭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向首席仲裁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然后宣读仲裁纪律。
(2)首席仲裁员核对当事人身份以及委托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名单;告之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3)开庭调查,依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仲裁参与人的顺序,询问有关产生纠纷的事实;出示有关证据;询问其他证人。当事实调查完结时,征求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如同意,即时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即可宣布休庭、开庭结束。哪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则组织双方辩论。
(4)如再次调解不成。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当事人陈述完毕后,应暂时休庭。
(5)休庭时仲裁庭对合同纠纷进行评议,并做出裁决意见。
(6)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结束,致此开庭即告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