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0 17:04:3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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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广州专业合伙投资退伙案件律师:入股朋友开的餐饮店时,口头约定股份的,亏损时应该怎么承担债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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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咨询:因为朋友刘某开的餐饮店资金周转不来,所以拉我们三个好友入股,我投资了20万元,口头约定说是占股25%。现在我们发现被骗了,餐饮店的盈利状况很差根本无法盈利。如果我们要退股的话,亏损金额怎么分担呢?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个人合伙开办公司或开店的,如果对合伙的利润和亏损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亏损比例,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担亏损金额。如果是口头约定了入股比例的,可以主张按照入股比例承担亏损金额。但如果各方无法按照就出资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各自比例承担。
【判决书原文】
分红数额确定的问题。鉴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摊没有明确书面约定,亦无法协商决定,也无法确定各自出资比例,故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现也未有证据证明双方另有约定,故任某某以江某22018年起未实际参与经营主张其不分或少分的意见,理据欠缺,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广州投资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过代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股东增资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合伙纠纷、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借款纠纷、定作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等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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