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合伙合同纠纷律师:口头约定份额退伙时应该怎么结算?

时间:2024-10-30 17:04:3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咨询广州专业合伙投资退伙案件律师:入股朋友开的餐饮店时,口头约定股份的,亏损时应该怎么承担债务比例?


找广州做过合伙退伙纠纷胜诉案件专业律师

当事人咨询:因为朋友刘某开的餐饮店资金周转不来,所以拉我们三个好友入股,我投资了20万元,口头约定说是占股25%。现在我们发现被骗了,餐饮店的盈利状况很差根本无法盈利。如果我们要退股的话,亏损金额怎么分担呢?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个人合伙开办公司或开店的,如果对合伙的利润和亏损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亏损比例,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则平均分担亏损金额。如果是口头约定了入股比例的,可以主张按照入股比例承担亏损金额。但如果各方无法按照就出资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按照各自比例承担。

【判决书原文】

分红数额确定的问题。鉴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摊没有明确书面约定,亦无法协商决定,也无法确定各自出资比例,故应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人不得因执行合伙事务而请求支付报酬,现也未有证据证明双方另有约定,故任某某以江某22018年起未实际参与经营主张其不分或少分的意见,理据欠缺,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广州投资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过代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股东增资合同纠纷、投资合同纠纷、合伙纠纷、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借款纠纷、定作合同纠纷、定金合同纠纷等纠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思琪律师 > 郑思琪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