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15 16:21:5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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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广州擅长经济刑事犯罪案件专业律师:销售假货,但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就一定没事了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不予起诉有几种情况,比如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如果是证据不足不予起诉的,待掌握足够的犯罪证据足以起诉的,有可能会重新立案处理。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张某明知销售的商品是冒用商标的,还通过谎称品牌的方式进行运输销售,虽然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某是“知假售假”,故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但商标持有人通过刑事自诉,最终法院还是认定了张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判决书节选】
2018年12月29日,某人民检察院作出“芜经开检刑不诉[2018]xx号”《不起诉决定书》,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张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且销售金额无法确定,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本案中,张某系外贸英语专业毕业,从事电气进出口业务多年,在成立迪某公司后也是从事电气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具有断路器采购和与海外客户进行出口贸易的经验,熟悉出口报关流程,应当知道货物经海关报关出口需如实申报商品品牌、规格型号和境内货源地等的相关规定,但在报关时却以谎报品牌、谎报规格型号的方式,以不到“ABB”注册商标商品市场价格的20%对外销售,综合考虑其社会经历、认识能力、销售价格、销售方式等因素,可以认定张某在主观上对于所销售的商品是假冒“ABB”注册商标的商品是明知的。
【刑事案件专业律师能提供什么帮助?】
郑思琪律师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到看守所办理律师会见、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办理缓刑、辩护减刑、无罪辩护、上诉改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结案之前,家属都不能去看守所会见,一般来说家属都难以了解自己亲人的案件情况、所涉及的犯罪性质的,故而需要尽快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律师尽早介入案件,能够分析案情,作出最佳的辩护方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时,可以尽快申请取保,让当事人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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