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5 17:25:01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咨询广州荔湾区擅长打离婚纠纷律师:打离婚官司时,宅基地房屋也算婚内共同财产吗?女方名下的宅基地房屋也要分男方一半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打离婚官司时,可以要求分割宅基地房屋。不管是男方名下的房屋还是女方名下的房屋,只要是结婚后、离婚前修建的房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一半按照分间或分层进行分割,以不影响居住使用为准,每个房屋结构不同,法院分割的方式不同。如果无法平均分配的,则分得多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折价。
比如这个案件中,法院就认定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宅基地房屋是婚内修建的共同财产,判决一楼两间门面一人一间,一二层归原告所有,三层和四层归被告所有。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收费优惠,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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