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5 17:50:5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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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多年后,补充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多年后。重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双方都是正常人,没有被胁迫签订的情况,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是有效的,并且如果存在多份补充协议内容冲突的话,一般就以最后一份为主。
比如广州这个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在2016年通过协议离婚,2019年双方又补充签订了一份(离婚)补充协议书。2023年,因为被告不履行补充协议内容,原告起诉被告。被告主张签订的补充协议无效,但法院认为该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书有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82.7万及利息。
【法院裁判意见】
法院认为,本案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离婚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 对此一审法院评析如下:虽然刘某某对《离婚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补充协议》中其签名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但经鉴定机构鉴定,显示该签名为其本人签名,因此对其签名的真实性一审法院予以认定。 刘某某称其存在双相情感障碍,但未举证证明其病情对其民事行为能力存在何种影响,理应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因此,一审法院认定《离婚后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收费优惠,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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