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05 17:54:46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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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广州天河区专业离婚财产诉讼律师:
离婚后发现财产没有分割完,还能再次起诉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限制起诉时间跟次数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离婚后多年才发现前夫或前妻有隐藏婚内财产的行为,发现后三年之内可以申请法院重新分配财产。离婚后可以多次起诉分配财产,不限制起诉次数。但法院只会处理还没起诉过的财产,对于之前已经起诉过的部分不再重复判决。
比如广州市天河区这个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伍某认为前妻邓某咨婚内存在转移巨额财产的行为,于是多次起诉要求重新分配财产,法院都受理了。但由于伍某多次起诉的内容存在重复的地方,在伍某最新一起起诉案件中,法院就对重复内容不予处理,只处理了之前没有处理过的49.75万元的部分。
【法院裁判意见】
法院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是对离婚时没有处理的夫妻财产进行处理。 本案中,伍某某以审计报告为依据,要求对邓某22于2008年至2013年期间发生的除转给李佑荣49.75万元以外的其余9笔转账进行分割。 在前案中,伍某某以相同的审计报告内容为依据,主张邓某22隐藏12**万夫妻财产要求分割。 两案的不同之处在于,伍某某在前案中是以2008年至2018年期间单笔5万元以上的现金取款、转账至未知账户总金额1060万元为基础提出诉讼请求,在本案中是在上述取款和转账中选择其中9笔,总额1942400元提出诉讼请求。 可见,伍某某在本案中针对总额1942400元转账提出的诉请,无论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均相同。 前案判决已对其2018年以前发生的涉1260万夫妻财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并在判决文书上进行详细释理。 在前案判决已生效的情况下,伍某某再次在本案诉讼中提出与总额1942400元转账有关的诉讼请求,实质上是要求再次处理前案判决不予支持的诉请,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已构成重复起诉,对该部分起诉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另行制作民事裁定书,驳回其该部分起诉。
针对伍某某诉称现金转给李佑荣49.75万元的部分,伍某某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款项的发生。 因为婚姻生活中家庭生活消费纷繁复杂,司法不应当也不可能对当事人整个婚姻期间的财产变动进行审核,可供分割的财产系离婚时尚存的财产。 结合双方的离婚纠纷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判决均认定双方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法院判决准许离婚之法律文书生效之日即2020年3月11日的非正常转账、取现行为才能构成“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之行为,此前的转账及取现行为均默认为夫妻共同开支。 综上,即便该笔转账属实,也是发生在2018年1月1日之前,上述生效判决均具有既判力,伍某某要求分割该笔转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赢得当事人认可与好评。收费优惠,欢迎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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