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7 16:20:1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咨询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一人公司的股东无法证明,股东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的话,需要对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在实践中,股东证明财产独立是比较困难的。
【真实案例简介】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一审中,被告股东向法院提交了近几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用于证明公司财务的独立,一审法院认为上述上述证据足以证明被告股东与被告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但是,二审法院被告提交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是被告单方制作的,无法核实真实性,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公司与被告股东的财产相互独立,判决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书意见】
本案中,虽然卢某某提交了某云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报告》《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报告》《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审核报告》《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审计报告》, 某云公司在一审提交了记账凭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年报审计报告,但上述证据中,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系某云公司单方制作,无法核实真实性。 因某云、卢某某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并不足以证明某云与卢某某的财产相互独立,一审法院认定二者财产独立有误,本院依法予以纠正。卢某某应当对某云公司的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广州专业货款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团队深耕于合同法律领域(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代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提供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法律审查服务,股权转让纠纷、公司破产清算纠纷、合伙入伙退伙纠纷、合伙解散纠纷等公司诉讼类法律服务。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B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