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7 16:39:5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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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销售以误导欺诈消费者办卡,法院判决退一配三!
当事人咨询:我上个月在广州市白云区一家健身房办了会员卡。健身房的销售给我办卡时说好了,一年内不限次使用所有健身器材,包括单不限于游泳馆、健身房、舞蹈室、瑜伽室等。但我后来去健身的时候,工作人员跟我说我办的只是健身会员卡,只能使用健身馆,其余的馆室都无权使用。请问,会员协议跟销售的口头承诺不同,我可以退费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要求退费。无论该销售人员是健身房自己的员工,还是销售合作的第三方,其本质上都是代表了健身房,销售人员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应由健身房承担。销售人员的承诺误导了消费者,消费者基于错误的认识办理了会员卡,健身房构成欺诈,即使不构成欺诈,也构成根本性违约。可以依据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健身房退还会员,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真实案例简介】
比如,以下这个案件中,小王因销售人员的虚假承诺办理了两年期的健身会员卡。后来,小王被健身房告知销售人员的承诺无效。于是小王就将健身房告上法院,要求健身房退一赔三。最终,小王的诉求得到了法院支持。
【广州专业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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