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7 16:44:0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话,胜诉后是可以让被告支付律师费的。但是要注意,只有在开庭前支付的律师费,才能要求被告支付,如果是开完庭才支付的费用,法院是不会支持被告支付的。
比如说,有些人在找律师开庭时约定了风险收费,律师先开庭,等待胜诉后或被告支付款项后,当事人才支付律师费的话,是不能在本案中要求被告支付的。约定风险收费的,原告需要在支付完本案的律师费后,可以另行起诉被告支付律师费。所以如果嫌麻烦的话,可以尽量不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委托律师,而采取一次性付律师费的方式,这样就可以跟欠款一起要求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书意见】
原告张某作为甲方与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作为乙方签订《民事委托代理合同》一份,约定本案采用风险代理的收费方式,本案律师代理费按照甲方实际收回款项的15%计提,分期收回分期计提,该费用于甲方收到费用后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虽然原告张某于被告王某在《还款承诺函》中有约定由被告王某承担律师费且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但原告方未能提供相应的发票证明本案律师费已实际支付,故原告张某请求被告王某支付本案律师费,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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