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04 14:20:49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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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时合同和借条上都没有约定利息,起诉可以主张利息吗?
郑思琪律师解答:可以。如果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不代表不用还钱的,如果借款人不主动还钱的话,可以起诉,并要求按照起诉之日到实际还清之日的利息,一般按照一年期银行间贷款利率,也就是一年期的LPR计算利息。比如以下这个案例,2020年3月,王先生因生意周转向钟先生借款250万元,钟某分两次向王先生转账250万元,备注为借款。王先生通过微信将手写借条发送给钟先生,王先生承诺资金宽松后会即刻还清借款。截止2021年6月8日,钟先生多次催促王先生还款,但王先生多以各种理由推脱,钟先生只能起诉要求王先生还清250万元的本金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利息,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支付本金250万元,并按照钟某起诉之日即2021年6月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付利息。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法院认为,因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也未约定借款利息,故钟某要求自2020年3月23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但王某应从钟某起诉之日即2021年6月8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付利息给钟某。
【广州专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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