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借条纠纷 欠债不还请律师 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钱

时间:2025-03-04 14:27:21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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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钱的话,借钱一方可以随时要求欠债人还钱!!

郑思琪律师解答: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用人可以随时归还,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并不是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就等于可以不用还钱了。比如以下这个案例,章某起诉要求刘某还清借款21万余元,但刘某表示,双方签订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章某不得要求自己现在还钱,应该缓一缓,给自己一年半载的筹钱时间。但法院认为,虽然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时间,但是章某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视为已经催告刘某还钱,视为借款期限已届满,判决刘某向章某支付拖欠的款项218000元。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因双方并未约定借款期限,现章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借款期限已届满,故利息应以218000元为基数,自立案之日即2020年9月10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即年利率15.4%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广州专业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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