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专业货款纠纷律师 约定验收期太短怎办?

时间:2025-04-02 15:58:58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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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检验期发现质量问题咨询律师

 

产品买卖合同质量纠纷咨询广州郑思琪解答:如果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测期、验收期太短了,导致发现质量问题时已经超过了检验期。买受人发现问题后,可以依据民法典第622条规定提出质量异议有效。

比如广州市花都区真实案件中,原告向被告供应布料,双方合同约定有质量问题要在交货后7天内提出。后因产品有质量问题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原告起诉被告支付货款,并提出被告没有在交货后7天内提出质量问题,视为合格验收。经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原告交付的布料是用于生产皮包,被告投入生产加工后才能发现问题,双方合同约定的7天检验期太短了,该约定无效。

 

【法院判决意见】

亚某公司为证明沈某221提供的里布存在质量问题,提交了亚某公司厂长邓某某某与沈某221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该证据显示在2022年2月28日,亚某公司在生产中发现里布质量问题并就此情况告知了沈某221,并将存在问题的里布制作的皮包内衬交给沈某221,沈某221也重新更换里布给亚某公司。 且邓某某某告知了沈某221因里布质量问题返工导致造成了损失,待算完后会告诉沈某221,沈某221也表示同意。 该证据足以认定沈某221提供的里布存在质量问题,且沈某221对质量有问题的里布进行了更换。 对于沈某221抗辩送货单写明有质量问题应7天内提出,亚某公司未在7天内提出质量问题,应视为沈某221提供的货物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本案交易货物为里布,只有生产加工才能发现问题。 对于送货单约定的7天检验期限应视为只是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故对沈某221的此项抗辩,一审法院不予采纳。

 

【广州专业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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