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02 16:20:0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打官司时鉴定出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不一定能主张之前签署的协议无效,还是要证明签署的时候存在思维混乱、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情形,才可能主张协议无效。
比如荔湾区这个案件中,原告起诉被告,提出原告在2014年以来就患有严重抑郁症和双向情感障碍,要求确认2019年在广州公证处签署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无效。但经法院调查,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某公证处档案中的视频资料,原告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意见,遇到不明确的事项会向公证员发问,可见原告当时并不存在思维混乱、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等情形,也未发现被告存在哄骗引诱林某1的行为。虽然原告在2023年被认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但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原告在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存在思维混乱的情形,因此法院认为,《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有效。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一审法院认为,林某1虽然在2023年8月2日经人民法院判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林某1请求确认其于2019年12月18日作出的放弃继承行为无效,依法应承担举证责任。 林某1提供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仅能证明其在2014年、2015年曾因精神疾病住院,以及2022年1月以来因患精神疾病门诊就医,但不能证明林某1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的病情及民事行为能力状况。 虽然林某1主张其一直服药、其配偶也申领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补助金,但服药和发放补助金均不等同于认定林某1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根据广东省广州市某公证处档案中的视频资料,林某1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时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意见,遇到不明确的事项会向公证员发问,可见林某1当时并不存在思维混乱、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等情形,也未发现白某梅和林某3、林某2存在哄骗引诱林某1的行为。 为此,一审法院对林某1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广州专业继承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处理过大量婚姻家庭继承诉讼案件,熟悉广州及周边地区的婚姻法和继承法,对成功离婚、成功继承遗产、分家析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规定深有心得,也有港澳地区遗产和遗嘱纠纷办案经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利弊,作出最佳胜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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