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14:42:24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委托炒股亏损后,即使签了还款协议,法院也不一定会按照还款协议上的金额判决。
比如广州市越秀区这个案件中,吴某提供资金和股票账户,委托彭某和任某操作炒股,约定利润和亏损都五五分。后来因为亏损巨大,双方产生纠纷,出于某种原因,任某和吴某签订了《还款协议》。因为吴某和彭某未支付,被吴某起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虽然双方签订了书面还款协议,而且任某还支付了部分赔款。但是,由于在签订《还款协议》后,原被告进行了对此协商沟通,可见《还款协议》并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法院就没有按照《还款协议》的金额判案,而是通过还原合同履行的事实去计算亏损,然后按照双方认可的比例判决。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虽然《承担亏损明细》《还款协议》签署后,任某某支付了部分款项,但根据吴某某所提交的录音材料,彭某某、任某某、吴某某在此之后仍就盈亏核算及亏损承担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可见三人对此并未达成合意并导致本案诉讼发生。 因此吴某某以《承担亏损明细》《还款协议》作为原、被告结算及诉请依据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
【广州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代理过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销售合同,购车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能提供丰富的执业经验。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