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15:15:4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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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可以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求。
受害人应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一审判决前,向刑事承办法官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刑事开庭时经常会一起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最后会一同判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以下几个特点:
1. 前提条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案件的存在为前提,没有刑事案件,则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认定无罪的
2. 赔偿范围: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直接经济损失。若被害人因伤致残或死亡,还可请求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3. 提起主体: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 审理方式:附带民事诉讼通常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但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延迟,也可在刑事案件审结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条 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