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5-23 16:07:4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内购买的汽车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仍可依法分割。一般是离婚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优先分割给登记人,但是另一方可以分到一半的折价款。具体处理方式及细节如下:
一、婚内购买的汽车分割的基本原则
1. 协商优先:双方可协商确定车辆归属(归一方所有或变卖分割价款),协商一致的法院一般会尊重。
2.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优先考虑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或婚姻中无过错方的权益。
3. 折价补偿:获得车辆的一方需按车辆现值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通常为现值的50%,法院可调整比例)。
二、特殊情形处理
1. 用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车:若能证明购车资金完全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如银行流水、婚前存款公证),车辆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2. 父母出资购车:若父母明确赠与一方(如赠与协议、转账备注),车辆可能视为个人财产;未明确约定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3. 车辆贷款未还清:需先扣除未还贷款部分,再对剩余价值进行分割,贷款通常由获得车辆的一方承担后续还款。
三、证据准备建议
收集购车合同、付款凭证、贷款合同等证明资金来源
准备车辆现值评估报告(可双方协商或申请法院评估)
若主张个人财产,需提供婚前财产公证、单独账户流水等证据
提示:车辆分割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制定诉讼策略,并通过调解、谈判等方式降低争议成本。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处理过大量离婚诉讼案件(非诉和解-诉前和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官司、离婚子女抚养权案件、返还结婚彩礼礼金案件) 、夫妻间房产纠纷、夫妻间借款纠纷案件、夫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遗产继承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恋人情人之间财产纠纷。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利弊,作出最佳胜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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