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劳动仲裁专业律师 仲裁时效多长时间 一直催工资有效吗

时间:2025-05-28 16:32:51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拖欠工资的,要在离职后一年以内申请仲裁,如果是一年后才起诉的,仲裁委会以超过仲裁的时效期限,认定不符合受理的条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因此,劳动者在离职后如果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拖欠,应及时收集证据并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比如广州番禺区这个劳动案件中,高某2022年1月16日已离职,但2023年8月2日才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虽然在此期间高某某曾多次向某某公司讨要过工资,但仲裁委最终还是认定不予受理。一审、二审法院也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驳回了高某的诉求。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高某某在本案中主张的是其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的工资,但其在2022年1月16日就已离职。 高某某最早于2023年8月2日才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高某某所主张的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期间的工资已超过一年的时效期间。 某某公司关于时效的抗辩意见有理,一审法院予以采纳,对高某某本案提出的工资诉请,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广州劳动争议仲裁专业律师团队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广州郑思琪律师,代理过各种类型的劳动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经济赔偿金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和宝贵的胜诉经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思琪律师 > 郑思琪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