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1 11:43:36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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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质量纠纷,验收单没有公司盖章有用吗?
广州买卖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如果验收单有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签字,即使没有公章,也可能会被认定有效验收。比如说,一直以来都是被告公司的王某和原告公司对接的,那么王某在验收单上签字就视为代表被告公司验收了。
比如广州市白云区有一个买卖合同案件就是这样的,原告起诉被告给钱,被告说原告交的设备有质量问题,要求退货。但是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员工王某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了,而且在原告起诉前,被告一直没有提出过质量问题,所以最终法院认定验收单有效。
【法院裁判意见】
本院分析认定如下:……关于案涉设备的质量问题。 第一,《验收报告》由被告公司工作人员王某签字确认,验收报告明确载明:“我单位已按合同要求完成了该项目的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以及交付工作。 设备数量、型号、安装配件与设备清单相符。 设备使用软件齐全,外观无损,设备运转正常”,可见被告公司已对产品质量、调试等进行了确认,一审法院对原告公司主张《验收报告》系被告公司对本案货物的验收凭证予以采信并无不当。
【广州专业设备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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