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专打买卖合同纠纷律师 没有前书面合同 微信记录能打赢

时间:2025-08-06 14:21:09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 郑思琪律师咨询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当事人遇到的问题】卖方通过微信发对账单,买方不回复确认,能视为默认欠款金额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若有完整证据链,法院可能采信。例如,广州某案件中,双方长期通过微信对账,买方对账单未提出异议,法院结合订单、送货单等证据,认定欠款金额成立。 

 

【参考案例-法院意见】  

法院认为,买方对账单不确认但无相反证据,且有其他交易凭证佐证的,可认定账单金额有效。 

 

【法院判决书原文】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 某旷公司主张某盈公司尚欠其货款471158.2元并提交了《采购订单》《外协生产采购结算单》及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某盈公司未提交相反证据予以反驳并确认尚欠货款金额,故一审法院对某旷公司主张的欠款事实予以采信。 

 

【专业律师服务】 

处理货款对账纠纷,协助固定微信记录、订单等证据,代理起诉追讨欠款。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思琪律师 > 郑思琪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