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06 17:16:35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咨询广州天河区专业离婚诉讼律师:男方个人贷款买的房,女方向银行承诺连带担保,离婚后因为还不上贷款被拍卖,还欠的款是不是一人承担一半?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不一定,虽然是男方个人贷款,但由于女方出具了连带担保函,所以女方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比如说男方欠1000万,银行可以起诉男方、女方一起连带还款1000万。谁账户有钱,银行就可以让法院划扣谁的钱。一方还了之后,可以向另一方追偿,追偿的比例按照双方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执行。
【真实案例】
比如广州市番禺市这个离婚案件中,男方向银行贷款了1000多万元,女方承诺连带还款。离婚后,因为男方还不上钱,银行把两个人都起诉了,最后执行了男方1000多万的财产,男方还钱后把女方起诉了,要求女方还一半。
但是法院说,房产60%归男方,女方只占40%,所以女方只要还40%就行。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对叶某、尹某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分配。本案所涉的债务有部分是于民法典实施后向债权人偿还,故本案适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叶某与尹某1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债务进行清偿,也并未就此达成协议,故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叶某、尹某1双方共同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叶某与尹某1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后,均有权向对方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涉案房屋属于叶某与尹某1的夫妻共同财产,因购买和使用该房屋而产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叶某与尹某1于年月8日经本院调解离婚时未对涉案房屋及相应的债务进行分割,后经(2017)京0108民初24187号民事判决确认涉案房屋上权益归尹某1、叶某共同享有,其中尹某1占40%的份额,叶某占60%的份额;自本判决生效后双方按此比例偿还贷款。故根据上述判决精神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叶某、尹某1应按各自占有涉案房屋的份额承担相应的债务,即叶某应承担60%份额,尹某1应承担40%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广州专业离婚纠纷律师能提供什么法律服务?】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处理过大量离婚诉讼案件(非诉和解-诉前和解、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官司、离婚子女抚养权案件、返还结婚彩礼礼金案件) 、夫妻间房产纠纷、夫妻间借款纠纷案件、夫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遗产继承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恋人情人之间财产纠纷。对成功离婚、成功多分财产、成功争抚养权、成功继承遗产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利弊,作出最佳胜诉方案。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