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3 23:16:20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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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签了两份劳动合同后,还要续签劳动合同的话,第三份合同还可以签固定期限,合法吗?
广州郑思琪律师解答: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到期后,如果劳动者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必须同意,不然就要给赔偿金。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主动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也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了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就不能反悔,更不能要求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除非签订第三次合同时,公司欺诈、胁迫员工签固定期限合同。
比如,广州市这个劳动仲裁案件中,黄某与某旅行社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合同,黄某主张第三次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却签了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应该赔偿二倍工资差额。但是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第三次合同时未举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或非自愿情形,也没有证据证明黄某提出过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视为双方自愿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用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法院怎么说的?-判决书内容】
本院评析如下:......
因为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惩罚,并非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所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受一年的仲裁时效之限制。 本案中,黄xx主张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的工资差额,至其2021年3月12日提起劳动仲裁之日,已经超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 其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又签订了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在签订该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非黄xx自愿订立的情形,应认为是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属于上述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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