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30 21:51:43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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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有寄纸质材料,只通过短信送达传票,合法吗?
广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被告一审未到庭,也没有提交书面答辩状和证据,视为放弃诉讼权利,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被告收到败诉判决书后,如果以自己未去开庭为由要求重新审理或上诉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比如,这个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短信向被告送达开庭通知和开庭传票,并且还通过电话通知报告本人开庭时间和地点。被告收到败诉判决书后,以这个理由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这是被告的狡辩,没有支持被告的说法。
【法院裁判意见】
本院分析回应如下:
关于送达程序问题,根据一审送达材料显示,邓某清已在送达地址和联系电话确认书上签字确认,邓某清也在电话中表示同意后续文书可按其预留的电话进行电子送达。一审法院已将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通过电子送达给邓某清,故一审送达并无不当,程序合法。邓某清上诉认为一审法院未与其电话联系过,纯属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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