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租合同纠纷 出租人违约在先 承租人拖欠租金是违约吗律师

时间:2025-08-30 21:54:2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微信同号)



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土地,承租方能否以此为由拒付或减免租金?

土地出租方逾期交付土地,承租人能以此为借口主张减免租金吗?

 

广州土地租赁合同纠纷郑思琪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出租方没有按时交付土地则构成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有权主张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可以拒付或要求减免交付土地之前的租金。

但是,交付土地之后如果还逾期不交租金的,承租人就违约了,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支付的违约金了。

比如,在袁文开、东莞市济川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谢志明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按照土地租赁合同约定,济川公司应该在2015年4月30日前交付土地,但实际上完了半年多才交付土地。法院判决租金从实际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院裁判意见】

关于济某公司是否按合同约定向袁文某交付土地的问题。 济某公司主张案涉土地310.4亩已按约定在2015年4月30日前交付给了袁文某、谢志某,袁文某主张济某公司于2016年1月份才交付,济某公司在二审确认案涉土地于2016年1月才交付,一审法院认定济某公司于2016年1月交付案涉土地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袁文某应否支付违约金,若要支付,如何认定违约金标准。 济某公司虽然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向袁文某交付土地,但袁文某在收到济某公司交付的土地后,应向济某公司支付租金,但袁文某没有支付租金,其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1天,济某公司向袁文某收取应付未付租金的1%作为违约金,一审法院已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按月利率20‰并无不当,袁文某二审再申请调整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专业经济合同纠纷律师能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针对本案涉及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可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l  梳理合同条款,分析土地交付、租金支付、违约责任等核心争议点;

l  代理诉讼或仲裁,主张租金调整、债务抵销、违约金调整等权利;

l  协助收集证据(如交付凭证、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制定诉讼策略;

l  参与调解或和解,推动纠纷高效解决。

郑思琪律师多年来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和分析大量法院判例,执业以来,一直坚持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无论案件大小,都会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应有权益。可以委托代理各类买卖合同纠纷类案件,对自动化设备调试问题、货物质量问题索赔、追讨货款纠纷、拖欠合同款的案件,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丰富的执业经验。收费优惠,欢迎咨询郑思琪律师电话:18024521775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地铁:林和西站A出口,公交站:林和中路站 体育西路站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郑思琪律师 > 郑思琪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