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06 00:30:01 作者:彭起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导读: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男子被判缓刑后又犯罪
10月21日晚7时50分许,高平市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该市马村镇陈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两名行人被撞,受伤严重。肇事车是一辆黑色奥迪车,而驾驶员已不见踪影。附近村民和伤者家属闻讯赶来后,将伤者送到医院。民警根据肇事车的牌照查到了肇事人李某。李某去年曾醉驾出事故致人死亡,因交通肇事罪被高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两年执行。他还因此被吊销驾照,并终身禁驾。此次交通事故,是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且还属于无证驾驶。
缓刑适用的法律规定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适用缓刑的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3)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撤销:(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若未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本案中,李某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情况,应按照数罪并罚的具体规定,确定最终的刑罚。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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