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1-26 15:04:28 作者:彭起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导读:重大责任事故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不仅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了国家和群众财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地阻碍了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经营和发展,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那么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定罪量刑?很多人对此有疑问,我们将通过案例为您解析。
案例简介: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2010年,颐东公司开始经营批发城,后将批发城的经营管理权转让给金轩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轩公司)。在此期间,颐东公司和金轩公司存在违规出租四楼商铺作为仓库使用及其他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的行为。2015年2月5日,一名男童玩火引发批发城火灾事故,导致批发城四楼雅图影院惠东店内的观众和工作人员共17人死亡。
法院判决: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法院查明,钟某、刘某、洪某、杨某、刘某分别是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相关负责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儿童纵火,且被告人洪伟松等在火灾发生后参与救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根据上述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遂判处钟某等五人三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律师说法:重大责任事故罪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负有相应义务的人,一般为一线的工作人员;(2)主观要件,主观上属于过失,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3)客观要件,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本案中,钟某、刘某、洪某、杨某、刘某分别是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相关负责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以上就是关于“违反消防管理法规 重大责任事故罪”相关问题的解答,具体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及时的帮助。
